寧波: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須集中隔離14天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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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寧波6月18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杜金明)昨晚(6月17日),寧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通知,即日起該市將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人員采取集中隔離14天的管理措施。 通知指出,將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21條”舉措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中高風險地區來寧波和返回寧波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對于從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縣【市、區】為單位)來的人員,先賦“甬行碼”紅碼,實施點對點轉運,并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前,均須按規定進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符合解除醫學觀察標準的方可解除隔離。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如出現發熱等異常癥狀,應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治。 從北京市疫情低風險地區寧波的人員,無法提供近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證明的,先賦“甬行碼”黃碼,實施點對點轉運,送指定綜合服務點接受核酸檢測陰性后方可安全有序流動,做到閉環管理、“應檢盡檢”。 通知強調,各地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小周期滾動排查、發熱病人全周期常態化管理等有效機制,加大對近期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的主動排查力度,爭取第一時間掌握人員動態,及時落實隔離醫學觀察和實驗室檢測等健康管理措施,盡可能減少相關人員接觸范圍。 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屬地管理責任、部門和單位防控責任,嚴格落實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場、超市、醫院、交通場站等重點場所、重點領域“測溫+掃(亮)碼+戴口罩”等健康管理措施。 寧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廣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請不要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因特殊原因確需前往的,事前須向社區(村)、單位報告,并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