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 7月1日起不戴頭盔騎乘電動車屬違法行為
2020-06-15
來源:南京日報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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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從南京市交管局獲悉,7月1日起,市民未戴頭盔騎乘電動自行車將正式“升級”為違法行為。
今年4月16日,南京交管部門向社會發布通告,5月1日起,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進行管理,首次因未戴頭盔被交警攔下的市民,以口頭教育為主;第二次及以上仍未佩戴頭盔者,將參與15分鐘的現場交通執勤或交通安全教育。 5月15日通過的《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市民佩戴安全頭盔做出強制性規定,未按照規定佩戴者,由公安交管部門處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不過,條例提到,具體實施的時間和區域,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自行規定。 記者昨從南京市交管局獲悉,隨著7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未戴頭盔騎乘電動自行車將屬于違法行為。交管部門也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此進行處罰。 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從5月至今,已有4.1萬人次市民因未佩戴安全頭盔被現場查處,還有10位市民因未佩戴頭盔多次被現場查處,其中有7人被查處了7次,3人被查處8次。這些人員中,9人為男性,8人年齡在40周歲以下。 不過,在宣傳和教育的雙管齊下作用下,南京的“戴盔率”正大幅度提升,由原來的不足三成,發展至今天的八成以上。其中,主城區“戴盔率”高于其他區域;工作日佩戴率優于雙休日;高峰時段優于午間時段。 隨著盛夏來臨,有人感覺頭盔“戴不住”了,“戴盔出行”安全理念有所松懈。交警提醒,越是這種時候越不能掉以輕心,考慮到夏天天氣炎熱,市民可選擇透氣性更好的半盔出行。(寧交軒 王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