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山西省降塵量同比下降6.8% 臨汾最小、朔州最大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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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wǎng)太原6月11日消息(記者賀威通)近日,山西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發(fā)布了2020年4月山西全省降塵情況通報。 4月,山西省11個設(shè)區(qū)市環(huán)境空氣降塵量均值范圍在(7.3-16.8)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11.0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6.8%。臨汾和晉城2個城市的降塵量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忻州和運城降塵量等于9.0噸/平方千米·月,其余7個城市的降塵量都大于9.0噸/平方千米·月;朔州市降塵量最大,為16.8噸/平方千米·月。 4月,山西省排名前10的縣(市、區(qū))(降塵量由小到大)依次為:忻州市靜樂縣、晉城市沁水縣和臨汾市翼城縣(并列第2)、呂梁市汾陽市、忻州市五寨縣、運城市夏縣、臨汾市曲沃縣、臨汾市洪洞縣、臨汾市古縣、呂梁市文水縣;降塵量相對較大,排名后10的縣(市、區(qū))(降塵量由大到小)分別為:大同市渾源縣、陽泉市盂縣、朔州市山陰縣、大同市靈丘縣、大同市云岡區(qū)、朔州市平魯區(qū)和呂梁市興縣(并列第109)、朔州市朔城區(qū)、晉中市壽陽縣、陽泉市礦區(qū)。 通報要求,降塵量超標的城市要認真分析原因,科學施策,提高控塵措施的針對性,健全揚塵污染防控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揚塵治理精細化管理水平。各市要強化降塵監(jiān)測站點基礎(chǔ)保障條件,堅決杜絕干擾干預(yù)降塵監(jiān)測的各類活動和行為,嚴格按照規(guī)范要求開展監(jiān)測,保障降塵監(jiān)測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