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發布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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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西安6月4日消息(記者雷愷)第49個世界環境日到來之際,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今天(4日)在秦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發布了秦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這十大典型案例包括:華山風景名勝區保護范圍內不得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秦嶺北麓違規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個人均受罰;法檢兩院主作為,行政機關終履責;以低產田改造為名行挖砂取料之實獲刑罰;公益訴訟督促行政機關履責,污染環境得整治;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四被告認罪認罰主動承擔生態修復費用;未取得采伐許可證砍伐林木受刑罰并承擔修復責任;以“勞務代償”方式承擔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民事賠償責任;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二被告主動繳納生態修復費用;嚴厲打擊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多被告被判刑。 這十個典型案例側重于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涉及風景名勝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秦嶺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安全、秦嶺違建整治專項行動、秦嶺國家森林公園垃圾整治等領域、涵蓋大氣、水、土壤、林業、漁業、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風景名勝區等環境要素和自然資源,案件類型包括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環境行政審批等,涉及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西鐵中院環資庭負責人朱愛琳介紹,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西鐵兩級法院共審理涉秦嶺環境資源案件906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