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24條硬舉措 科技評價不再“唯論文”
2020-05-15
來源:新華日報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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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廳和省財政廳共同制定的《關于改進科技評價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日前發布,八大項24條硬舉措,為完善我省科技評價體系,破除科技評價“唯論文”指明方向。其中提到,在各類科技活動和科研項目中,實行以高質量成果為核心的分類考核評價方式,論文不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并提出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 《若干措施》提出,尊重科學研究規律,針對不同類別的科技活動,實施分類考核評價,完善考核評價標準,建立以創新能力提升、標志性成果質量為核心的評價導向。 評價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把解決重大科學前沿或重大產業前瞻問題等方面的突破性成果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合理確定代表作數量,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于1/3。 評價應用研究、技術開發類科技活動,把產業前瞻與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現代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技術創新與示范應用等方面的重大標志性成果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論文不作為主要的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評價科技成果轉化類科技活動,把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對產業發展的重要帶動作用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論文不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針對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方式,《若干措施》提出,對省科技計劃項目中涉及的人才評價內容,加強對其科學精神、學術道德、能力和業績的評價考核,注重評價在學科領域的活躍度和影響力、研究成果原創性、成果轉化效益、科技服務能力和社會效益。(蔡姝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