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發布金融服務人才20條 促進人才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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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杭州5月13日消息(記者李佳 曹文君)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近日,浙江省委人才辦會同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有關單位制定出臺“金融服務人才20條”,為人才送去“雪中炭”“及時雨”,幫助人才紓困解難,促進人才穩健發展。今天(13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介紹浙江金融服務人才政策措施。 近年來,浙江省圍繞“融資難”這個痛點,不斷深化“人才+資本+民企”這篇對接文章,積極引導銀行資本、創投資本、財政資金等各類資本向人才集聚,為人才創業創新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2016年,浙江率先在全國成立首家人才銀行,目前已從杭州試點推廣到全省范圍,專屬人才群體的銀行服務產品越來越豐富。針對人才企業可抵押物少、創業風險大等問題,浙江創新推出“人才貸”“人才險”“人才保”等“一攬子”服務,并通過補貼、降息、減費等方式,讓人才貸款貸得到、用得起。 下一步,浙江將堅持打造人才生態最優省份目標不動搖,實施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今年浙江正式啟動實施頂尖人才“鯤鵬計劃”,目標未來5年在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先進制造等領域集聚100位左右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靈魂人物”。 浙江此次出臺的“金融服務人才20條”,整合放大銀行、保險、證券、基金、擔保等金融政策資源優勢,持續加大對人才創業創新金融支持力度,努力實現“應貸盡貸、應保盡保、應投盡投、應擔盡擔”。政策主要涉及5方面內容: 在加強金融總量保障方面,明確安排專用額度,對人才企業的貸款和商業匯票,優先給予支持;同時擴大金融機構雙創、小微金融債發行規模,提高審批效率,募集資金定向支持人才企業融資。 在創新銀行信貸服務方面,擴大授信權限,根據人才企業特點,初創期原則上可達1000萬元,成長期可達5000萬元,資本市場掛牌企業的貸款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可全部為信用貸款。此外,還延長貸款期限,根據貸款用途最長可達10年,可結合企業實際給予最長3年還息不還本寬限期。為破解人才企業缺乏抵押物難題,此次政策加強融資創新,推廣訂單、倉單、應收帳款等供應鏈融資模式,擴大專利權、商標權、股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融資規模。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方面,加強上市扶持,充分發揮鳳凰行動投資基金作用,支持人才企業在主板、中小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完善股權激勵政策。升級浙江“人才板”,掛牌人才企業進入“浙江科創助力板”,可適當放寬對財務或估值要求,相關服務費用減半收取。研究設立鯤鵬人才產業基金,對產業應用研究處于世界前沿的頂尖人才團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在優化其他金融服務方面,提供外匯便利、人才保險、政策擔保服務等多方面配套政策支持。浙江省20條金融支持舉措中,明確規定各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為人才創業創新優先提供融資性擔保,擔保費率最高不超過1%/年,并降低或取消反擔保要求。 在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方面,將經常性組織金融機構與人才進行對接,依托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浙江人才服務云平臺、浙江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等,優化線上人才融資對接服務。優化績效考核工作機制,對金融支持人才創業創新成效明顯的金融機構,在政策工具、監管評級、考核評估等方面給予傾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