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推行開發園區“去行政化”改革
|
開發園區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聚焦經濟建設主責主業自主設置內設機構、工作崗位,推行全員聘用、完善考核評價、強化分配激勵——近期南京在省內率先全面啟動開發園區“去行政化”改革,賦予22家開發園區更多經營、用人和分配自主權,強化市場化機制、企業化管理,激發更大活力。4月29日,該市督導工作組走進開發園區,推動改革落地落實。
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要求有條件的開發區“去行政化”。南京市在深入調研后,于4月中旬出臺《關于優化開發園區管理運行機制的若干指導意見》,在運行模式、職能機構、崗位管理、用人制度等方面提出具體“去行政化”改革要求。
改革首先在于理順職責職能。除國家級新區——江北新區外,21個開發園區都要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將其“回歸”屬地政府。園區黨工委、管委會主要負責統籌協調、發展規劃、產業引導、營商環境等工作。開發園區建設運營公司在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下,承擔開發建設、資本運營、招商引資等建設發展職能。開發園區要優化組織架構,按“優化、協同、高效”原則自主設置內設機構、工作崗位,其中承擔經濟發展和打造營商環境等職責的內設機構比例不低于60%,招商引資、開發建設、服務企業等專業性崗位比例不低于70%。
開發園區要淡化行政、事業人員身份,建立崗位聘用制度和競爭性選人用人機制;健全開發園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辦法,考評結果與園區領導班子考核、用人員額、薪酬總額等掛鉤,并建立崗位考核制度,設置不低于3%的不合格人員淘汰率;在薪酬總額內,自主決定薪酬分配方案,對特殊崗位、特殊人才采取年薪制、協議工資制或項目工資等方式柔性引才。
南京市委編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市22家正式批復、單獨設置的經濟類園區,是經濟建設的主戰場、推進高質量發展的主力軍,但在管理運行上也出現一些問題:職能定位有“機關化、行政化”傾向,職能、人員配置不夠聚焦;行政、事業、企業人員并存,考核薪酬體系不健全,沒有自主調整工資待遇的權限,人員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尚未完全建立與市場經濟相匹配的人才引進機制。而“去行政化”改革有利于化解這些問題。
南京市要求開發園區5月20日前完成改革,屆時由督導組評價28個重點改革事項的完成質量,例如社會事務剝離方面,出臺事項清單、按時完成剝離;薪酬分配方面,實行新方案真正拉開差距。(徐冠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