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批捕155人!南京檢察機關“硬核”保護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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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南京市檢察院舉行知識產權保護專題新聞發布會,發布2019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知識產權檢察保護情況,以及涉及侵犯知識產權5起典型案件。 據介紹,2019年,南京市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86件155人,提起公訴98件252人。其中涉及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等多個罪名。經法院審理,150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從南京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來看,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侵犯商標權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占知識產權案件的95%;二是涉知名權利人案件眾多,侵權商標包括香奈兒等化妝品牌公司,寶馬、福特等汽車企業,愛奇藝等互聯網公司,茅臺酒廠等;三是疑難、復雜案件多,對專業領域知識要求較高,侵權手段及情節認定比較難;四是團伙犯罪較多,由單人犯罪向多人犯罪發展,且鏈條式,跨區域犯罪問題日益突出。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知識產權是創新發展的核心內容,更是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動力。南京市檢察機關將嚴格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相關決策部署,全面發揮檢察職能,保護知識產權,服務保障創新發展,為促進南京自主創新和經濟發展,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名城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南京市檢察機關將通過與第三方支付平臺、電商平臺等機構的交流協作,暢通取證渠道。進一步加大認罪認罰制度的適用率,引導、敦促侵權人退出違法所得,彌補權利人經濟損失。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以及偵查檢察銜接和起訴審判銜接,通過司法辦案實踐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治理水平不斷提升。同時,面對疫情防控嚴峻復雜形勢及企業復工復產的需求,立足檢察職能,嚴厲打擊假冒醫用口罩、品牌防護用品等侵害民生的各種犯罪行為,保障生產生活秩序。(虞啟忠 雒呈瑞 楚加猛) 附:2019年南京檢察機關辦理的涉及侵犯知識產權5起典型案件
案例一: 程某某等四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這是一起在抗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間發生的銷售假冒國際品牌口罩的案件。 被告人程某某系南京某藥業公司醫藥代表。2020年1月下旬,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市面口罩緊缺,程某某與被告人朱某商議購買口罩向藥店加價銷售牟利。1月21日,兩人聯系南京某商品批發市場的個體經營戶被告人丁某某購買口罩,丁某某于是從同市場的個體經營戶被告人張某某處購入5.16萬只口罩轉售給程某某和朱某。1月22日,程某某在其所加入的藥店經營者微信群內發布消息,稱有一批“3M”公司為疫情防控連夜趕制的口罩,可向各個藥店供貨。當日晚22時至23日凌晨,程某某在其就職的藥業公司一樓大廳內,以人民幣30.9萬余元的價格將上述劣質口罩銷售給二十余家藥店,并提供了虛假的檢驗報告。經調查鑒定,上述口罩系徐某某(另案處理)經營的家庭小作坊生產的劣質仿冒“3M”口罩,侵犯了“3M”注冊商標專用權,且過濾效率不符合質量標準。 2020年2月21日,南京市雨花臺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程某某等4人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程某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十六萬元至六萬元人民幣不等的罰金,并沒收銷毀所有扣押在案的假口罩。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南京市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嚴格依法打擊擾亂醫療秩序、防疫秩序、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南京市雨花臺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該案,從案件定性、證據收集固定、追查口罩源頭等方面提出明確的偵查取證意見,斬斷了制假售假的鏈條,保護了知名企業的知識產權,有力地震懾了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案例二: 嚴某某等三人侵犯著作權案
這是一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的案件,侵權影視作品600余部。 2017年7月,被告人嚴某某、殷某某、楊某等三人共謀,搭建電影資源網站。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前提下,三名被告人分工合作,在網站上發布大量未經授權的盜版國內外影視資源供他人下載,并通過收取會員費牟利。2019年2月,被告人殷某某在涉案網站上發布《流浪地球》等7部春節檔電影資源。經電子勘驗,涉案網站發布可完整下載的侵權影視作品600余部。 2019年8月27日,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以被告人嚴某某等三人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11月22日,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對被告人嚴某某、殷某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對被告人楊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影視作品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領域。本案由公安部專項督辦,案情復雜、專業性強、社會影響大。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專業化團隊作用,有效引導偵查,妥善解決權利人多、涉外取證難等證據與法律適用問題,精準認定侵權作品數量和犯罪數額,主動回應了社會關切,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
案例三: 傅某某等五人侵犯著作權案
這是一起計算機軟件源代碼遭侵犯的案件,對科技企業的利益和創新積極性都造成嚴重損害。 2010年12月3日,被害單位江蘇某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教育信息公司)獲得了國家版權局頒發的“校園ERP系統軟件V1.0”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被告人傅某某、徐某某、王某某、葛某某、肖某等5人原均就職于該公司,并從事上述涉案軟件的開發工作。自2011年5月,5名被告人先后離職,并進入同一公司工作,分別任技術總監、程序員等職務。被告人傅某某進入新公司任職后,即開始組織校園ERP系統的開發,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前提下,組織徐某某等4人直接在教育信息公司的源代碼基礎上復制、修改。隨后再將復制的軟件銷售給他人,非法經營數額為18.2萬元。 2017年4月19日,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以被告人傅某某等5人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1月11日,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對被告人傅某某等5人判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至三萬元不等的刑罰。被告人不服上訴后,2019年10月16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審判決。 數據信息時代,計算機軟件源代碼對科技企業而言至關重要。本案被害單位研發校園系統軟件耗時六年,付出了大量的人力財力,但智力成果卻被離職員工剽竊,公司權益受到嚴重損害。計算機軟件源代碼同時具有商業秘密的屬性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屬性,專業性強、隱蔽性高,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克服取證難、定性難、證明難等問題,有力指控犯罪,取得良好辦案效果。
案例四: 鄭某等七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這是一起通過淘寶網店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化妝品案件,涉案金額高達200余萬元。 2016年4月,被告人鄭某、李余某在淘寶網注冊“琪琪美妝”網店。鄭某負責購進假冒“迪奧”“紀梵希”“MAC”等知名品牌的化妝品在網店中銷售,李余某負責網店的日常銷售管理、培訓客服,被告人顧成某、趙言某、趙潤某、黃亞某、李某負責銷售假冒化妝品。經查明,被告人鄭某等7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共計人民幣200余萬元。 2018年11月30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鄭某等7人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4月28日,法院以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鄭某等7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一年九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團伙銷售假冒化妝品案件中發現該案線索后,成功地引導公安機關深挖線索,打掉了一個貫穿上下游的犯罪鏈條和銷售網絡。本案的成功辦理,不僅保護了知名商標的知識產權,也切實維護了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案例五: 褚仙某等五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這是一起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多個假冒奢侈品商標的案件,涉案數額達到36萬余元。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褚仙某、潘彩某雇傭被告人褚某鋒、周喜某、吳某靜等三人對外銷售假冒ADIDAS、MCM、BURBERRY、CHANEL、GUCCI等注冊商標的商品。褚仙某負責進貨、日常管理,并將商品的照片上傳至微信朋友圈進行宣傳;潘彩某協助褚仙某處理日常事務,管理客服人員并處理售后問題;褚某鋒、周喜某管理倉庫,根據訂單進行配貨、打包、發貨;吳某為客服人員,負責在其管理的微信號上銷售貨物、收款、打印快遞單據等工作。2018年3月28日,公安機關在褚仙某、潘彩某租用經營地方查扣上述假冒品牌注冊商標的商品,共計人民幣36.2萬元。 2019年5月7日,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褚仙某等5人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8月16日,法院以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褚仙某等5人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 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微信朋友圈售假,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同時也是利用朋友圈的信任關系,具有很大的欺騙性。本案涉及ADIDAS、MCM、BURBERRY等近十個世界知名注冊商標,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注重結合辦案開展犯罪預防,加強釋法說理,有效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本案即是由群眾舉報而案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