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四年多 警方追蹤終自首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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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華臻 陳銘律)2011年1月7日,安徽人李某駕駛農用三輪車行駛到我市馬甸境內,將姜堰人丁其兵夫婦撞倒后逃逸。經過我市警方將近5年的不懈努力,最近李某終于向我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今年10月,市交警大隊經濟開發區中隊副中隊長陳晨剛到任,就開始接手這起案件,先后去了兩次安徽,都沒有見到肇事者本人。而且他一直沒有辦理二代身份證,沒有他的頭像信息,無法上網追逃。案件似乎進入了一個死胡同。
10月25日,陳晨和中隊干警來到受害人丁其兵家中走訪。丁其兵前前后后花去醫療費用100多萬元,賣掉了兩套房子,以前的電話號碼已經聯系不上。通過細心摸排,民警找到了丁其兵的父母,丁其兵的母親已經有點精神失常,他的爸爸壓力非常大,丁其兵本人于今年的6月29日已經過世。
回到泰興后,陳晨開始重新梳理案件。令他驚喜的是,案件有了突破的方向,警方發現李某的兒子在常州辦了一張暫住證,并且申領了一張c類駕駛證。10月底,陳晨和中隊法制員胡楊一起到常州尋找李某的兒子。迫于警方的壓力,李某很快就向我市警方投案自首。
在經濟開發區中隊訊問室,記者見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犯罪嫌疑人李某說:“我現在覺得非常對不起受害者,以后我肯定會遵守交通規則”。李某的兒子也表示,目前正在籌借資金,盡量提前對受害者家屬進行賠償。
由于李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經構成刑事犯罪,雖然他投案自首,并積極賠償,但是他終將面臨法律的懲處,并可能面臨3—7年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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