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四項舉措推進司法鑒定工作
201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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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尹明生)近年來,市法院不斷深化司法鑒定改革,努力構建規范透明的司法鑒定機制,受到當事人的肯定。2011年,共受理各類司法鑒定案件888件,結案828件,結案率93.2%,委托拍賣33起,涉案標的額達2500萬元,無一起受到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的投訴。 嚴把監督關口。公開選擇專業機構,對委托鑒定的案件以庭審模式公開搖號確定鑒定機構,全過程由監察部門進行監督。對所有的評估案件現場勘驗以及拍賣現場法院均派員現場監督,對拍賣全程錄像,加大了監督力度,確保拍賣公開、透明。 融入調解理念。法院將調解優先理念貫穿鑒定評估全過程,在鑒定工作的每個環節尋找有利調解的切入點,利用司法鑒定的專業優勢開展調解,努力化解、削弱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今年以來,利用鑒定技術優勢促成調解或和解協議的案件占全部委托案件的65.8%。 實行實時跟蹤。法院定期對各類鑒定案件進行梳理、排查,不斷加強與鑒定機構聯系,了解鑒定進程,及時催辦、督辦,對委托案件中出現的疑點難點進行統計分析備案,大大地縮短了鑒定周期,提高了辦案速度。 確保拍賣成交率。法院除在平面媒體上發布拍賣信息外,還充分利用網絡,加大招商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委托拍賣標的成交率。為確保資金安全,該院加強拍賣保證金和成交價款的管理,所有拍賣保證金必須以本票的形式繳納,成交款必須直接交至法院指定的賬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