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一庭加班加點清理積案
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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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未結案件集中清理工作開展后,民一庭發現,未結案件中有四件被告為凌某、吳某的案件,涉及三名承辦法官。其中,三起案件于去年5、6月份立案,因被告凌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集資詐騙,案件于去年7月移送市公安局偵查。2012年2月,市公安局以目前暫不宜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集資詐騙查處為由將案件退回市法院。而此時,吳某已下落不明,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3月20日晚9點,承辦法官劉凌接到一原告的電話,稱看到被告吳某在大潤發超市樓下,問能不能晚上向吳某送達。得知此情況后,劉凌立即與其他兩名承辦法官聯系。 9點30分左右,劉凌及其他兩名法官一同趕到大潤發超市樓下,找到吳某,并向她送達法律文書。開始時,吳某態度強硬,極不配合,拒不簽收。而此情況并不適宜留置送達,劉凌等人耐心細致地對被告吳某進行了一個多小時的說服教育工作,吳某最終簽收了法律文書,并同意次日提前開庭。 3月21日下午,劉凌和其他兩名承辦法官經過協商,果斷對三案進行了審理,一直到晚上7點才審理結束, 避免了該四起案件在規定期限內無法審結。(劉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