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兵警隊的標兵隊長——記市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侯明泉
2011年,市法院法警大隊被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標兵警隊”,至此大隊已連續七年被市法院評為“先進集體”,被泰州中院記“集體三等功”一次,兩次被省高院評定為司法警察工作“示范單位”。這一切榮譽的取得有一個人功不可沒,這就是他們的標兵隊長——侯明泉。2011年侯明泉被省高院評為“司法警察標兵”。近年來在省高院組織的各類培訓、專項技能比賽中他多次被評為“優秀學員”、“先進個人”,并被聘任為全省優秀教練員,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 “訓練向我看齊” 標兵的榮譽談何容易,標兵的團隊又是如何煉成的呢?那還得從他們的大隊長說起。侯明泉,1962年出生,在部隊摸爬滾打15年,歷任排長、連長、特種營副營長,1996年憑借過硬的軍事素質轉業到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隊。 初到法警大隊任職,侯明泉就被推薦參加了泰州中院組織的手槍射擊選拔賽,以第一名的成績代表泰州中院參加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手槍射擊比賽,獲得了個人第三名的好成績。侯明泉在部隊當班長時,步兵班進攻戰斗訓練課目曾參加過多次比武,獲得過集團軍第一名、濟南軍區第二名。28歲那年他由步兵連長改任防爆團特種營特一連又稱濟南軍區第一連的連長,又先后參加了全軍在北京組織的特種營連長集訓和軍區組織的特種營連長偵察集訓,訓練從擒拿格斗基本功開始,強度大、標準高,他渾身上下幾乎沒有一處未受過傷,艱苦的訓練磨練了他過硬的技能和堅韌不拔的意志。在訓練和工作期間,他先后五次榮立個人三等功。 2002年侯明泉任法警大隊長,刻苦的軍事訓練伴他一路走來。作為主抓訓練的大隊領導和教練員,他的口號是“訓練向我看齊”。警隊的主要訓練科目他都堅持親自任教,親自示范。打鐵先得自身硬。2009年,省高院組織了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閱警暨業務技能演練,他全程參加了泰州中院隊列方隊的訓練,任輔助教練,多次擔任示范動作,同時還是網槍射擊方隊的指揮與教練。2010年,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展開后,省高院法警總隊舉辦了 “五會”教練員培訓班,為了適應新時期司法警察訓練工作的需要,侯明泉又親自參訓。作為唯一一名基層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又是年齡最大的同志,他和大伙一道,六點起床背理論,七點出早操,訓練場上還主動給年輕的同志做示范。侯明泉在部隊時落下了關節炎的毛病。這次訓練,一站就是一天,他關節疼痛難忍,中午和晚上就用熱毛巾敷上半個小時,咬著牙又精神抖擻地出現在訓練場。最終在52名學員中他獲得第三名的好成績,被省高院表彰為“優秀學員”,并被聘任為全省優秀教練員。 在很多人看來,法警工作是一項簡單平凡的工作,無非就是押解人犯、警衛法庭、協助執行等,但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化和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司法警察工作已由過去單一的服務刑事審判擴展到今天的保障和服務于民事、行政和執行工作。沒有一支素質精良的隊伍,要切實履行司法警察職責就會成為一句空話。面對繁重的警務保障任務,加強訓練刻不容緩,為此,侯明泉摸索出了一對一訓練結幫對、室外與室內訓練相結合、堅持每天最后一小時訓練等方法,同時非常注重平日的點滴養成,要求法警在平時的值庭、人犯押解和安全檢查工作中每一個動作都要按照訓練場上的要求去做。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在侯明泉的示范帶頭下,法警大隊鍛造出了一支拉得出、打得響的隊伍。2010年大隊在中院組織的專業比武考核中再創佳績,取得了手槍射擊團體第一名、網槍射擊團體第一名和團體總分第一名的優異成績,侯明泉再次榮獲手槍射擊個人第一名。
執行現場沖在前 訓練場上,他是標桿,執行現場,危急關頭,他依然沖在最前面,侯明泉全面詮釋了標兵的含義。 近年來,我市因舊城改造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不斷增多,侯明泉總是第一時間了解案情,制定執行預案,在執行現場又不顧自身安危沖在最前面,衣服被撕破、身體被抓傷是家常便飯,他帶領全隊出色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好評。 2005年正月初八上班第一天,法院得到消息,一被執行人回家了。侯明泉帶上幾個隊員跟隨執行法官一起來到黃橋,欲將被執行人帶回,強制其履行義務,但對方仗著人多勢眾,一擁而上,被執行人搶過執行人員的手銬,對著沖在最前面的侯明泉一陣猛砸,頓時侯明泉血流滿面,但他毫不退縮,牢牢抓住被執行人,終將其控制住。被執行人受到了應有的制裁。 2011年,泰興市某建筑公司19名老退休工人為向政府索要十多萬元補償費,堅守著一棟急需拆除的辦公樓長達8個月之久,政府先后幾十次前往做工作未果,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院長派侯明泉和執行局長等人前往張貼公告,準備強制執行。到達現場,侯明泉和執行局長等人一起經過6個小時的耐心勸說,19人當場表示不再抗法,帶著被褥等物品無條件撤出,六間四層樓和六間平房被當即拆除。沒有拘留1人,有效化解了矛盾,同時又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收到較好的社會效果,市委市政府和法院領導對此給予了極高的贊揚。 屋脊上的較量 經過多年司法警察工作的錘煉,侯明泉積累了豐富的警務工作經驗,練就了應對緊急情況、解決現場問題的本領。“急難險重”這四個字,始終與司法警察職業相生相伴。刑事、民事、行政審判保障工作中他們值庭、押解、看管、安檢、送達,這諸多環節里,當事人行兇、脫逃、自傷自殘等事件時有發生;民事執行工作中,他們查封、扣押、凍結,采取強制措施,常遇危及生命安全的暴力抗法事件;還有涉訴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哪一項不是“急、難、險、重”?
作為指揮員,侯明泉總是親臨突發現場,準確掌握動態、冷靜分析形勢,把握有利戰機。 2010年4月,在一次執行任務結束后,侯明泉馬不停蹄地趕赴中院參加手槍射擊集訓。第三天晚上,他的左肋由剛開始的隱隱作痛變得難以忍受,這才意識到是在執行任務中受傷了。 這是一起房屋強制搬遷案,被搬遷人陸某全身澆滿汽油,左手提汽油桶、右手持打火機,跨坐在三樓屋脊上,以自焚相威脅,暴力抗拒人民法院執行。 陸某情緒異常激動,執法人員上前做工作時,立即遭到謾罵和威脅:“誰敢讓我搬走,我就點燃汽油桶與誰一起燒死”。執法人員耐心地做陸某的情緒穩控工作,但陸某毫不理會,依然在樓頂不停叫罵。情況十分危急,侯明泉命令各突擊組做好突擊準備,按照預案立即行動。 突擊組向三樓樓頂后平臺攀爬。此時,陸某坐在屋脊上,右手依然緊緊握著打火機,全身散發著濃烈的汽油味。見有人爬上來,陸某立即向突擊人員投擲瓦片。在與執行人員對峙近二十分鐘后,其情緒異常激動起來,兩腿騎立在高高的屋脊上,曲著身不時向后移動,距離整個房屋的盡頭眼看只有一米多,再扭動幾步將有摔死的危險,情況萬分危急。如果不抓緊時機果斷制止,后果不堪設想。侯明泉乘陸某注意力稍轉移的一瞬間,奮不顧身地飛身沖上屋脊。陸某發現后,將滿滿一桶汽油劈頭蓋臉地澆向侯明泉,侯明泉撲上去一把死死控制住陸某持打火機的右手,消防戰士迅速打開滅火器進行噴射,突擊組其他人員一擁而上,合力將陸某控制,順利架至地面。由于陸某的極力反抗,在控制過程中,侯明泉左側第9根肋骨被陸某猛烈撞擊致骨折。當時他就感覺左肋部疼痛難受,但因情況危急他顧不了這些。 泰州中院支隊長要求侯明泉回家休息,但他僅用繃帶簡單包扎一下后又毅然投入訓練,直到參加省高院比賽結束后才回家休息,同志們都稱他為“拼命隊長”。 在生死考驗面前他挺身而出,靜下來他還喜歡舞文弄墨。侯明泉堅持學習法律知識和業務理論知識,并利用每周五下午時間帶領大家共同學習。參加省高院教練員培訓班歸來,他結合自己參訓的經歷和感受,撰寫了《一次不平凡的教練員培訓》,先后在《泰州日報》、《泰州法警》等刊物上發表。最近,他又撰寫了一篇《淺談如何解決司法警察警務保障與訓練之矛盾》的調研文章,《江蘇法制報》、《江蘇經濟報》、省高院《警訊專刊》、《泰州審判》等報刊媒體多次發表他的文章。在他的模范作用下,全隊業務水平不斷提高。 侯明泉一直竭力踐行著他心底的最大愿望:“努力爭當全省、全國優秀司法警察教練員”。(文 尹明生 陳新建 季永勤 攝影 胡 玲 劉 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