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感謝信的背后
(通訊員 林文 唐勝 丁曉楚)日前,泰興法院收到江蘇河海給排水成套設備公司寄來的一封熱情洋溢的感謝信。信中高度贊揚了該院民二庭法官認真負責的辦案態度和高超的辦案技巧:一個月內三次赴浙江省安吉市,為河海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近40萬元,解決了安吉市良朋鎮區內澇之患,得到當地政府的肯定。 2009年12月,河海公司與浙江省安吉市良朋鎮企業服務中心簽訂買賣合同一份,由河海公司向該服務中心提供價值51萬元的給排水設備,在交付貨物后,服務中心支付了首期貨款。在河海公司等待其支付后期款項時,該中心原負責人等6人因經濟問題被追究刑事責任。中心更換主要負責人后,余款無人過問。在催討欠款過程中,又出現了意外情況,河海公司提供的排水設備因操作人員操作不當而損壞,該中心干脆以設備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付款。 無奈之下,河海公司訴至泰興法院。應原告申請,該院民二庭法官在受案后依法至浙江安吉采取了保全措施。令人意外的是,法院通過特快專遞郵寄的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無人肯簽收,兩次被退回,致使本案無法按期開庭。不能開庭就不能結案,河海公司的貨款就無法及時收回,而此時河海公司急需流動資金。為化解企業的燃眉之急。法官再次前往安吉進行送達,到達安吉后,服務中心的現任負責人推說合同不是自己經手的,不清楚情況,不能接受法律文書,建議法官找該鎮的分管領導。法官又聯系良朋鎮的分管鎮長向其說明情況,該鎮長表示不方便接受法律文書,法官耐心向其釋明法律規定及其中厲害關系,對方才勉強同意簽收法律文書,并表示需要經鎮黨委討論后才能答復是否能夠進行調解。 回到泰興后,法官多次打電話給分管鎮長,開始對方不予配合,后來被法官的誠意和耐心所感動,主動提出了調解方案,要求河海公司給其修復排水設備,且法院先解除財產保全,然后用該賬戶支付貨款。而河海公司對此方案存有疑慮,擔心賬戶解除保全后,服務中心將資金轉移更加拿不到貨款。法官又耐心做通河海公司的工作。為了保證企業能及時拿到貨款,法官再次陪同售后人員前往良朋鎮,在修好設備后,至銀行解封并現場付款。至此,雙方之間的矛盾得到了圓滿的解決。在設備修復并付款后,良朋鎮的分管鎮長握著法官的手感嘆:“就沖著泰興有這樣的好法官,有這樣大度的企業,我們今后還要跟泰興的企業合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