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泰興”,讓居有所安
(記者 周冰)每天早上上班后,城北派出所的專職民警就會瀏覽前一天警務平臺接處警信息,然后根據報警人聯系方式逐一聯系,向市民了解處警意見。自去年7月初以來,城北派出所實施了“110接處警情況群眾滿意度跟蹤回饋制”。“110”回訪制度就像一面鏡子,不但能讓民警看到工作“短板”,而且能從中了解市民對公安工作的期望和要求,溝通警民關系,提高民警自我約束力。這是我市近年來大力實施“平安泰興”建設的一個縮影。 穩定是第一責任,法治是第一環境。市委十一屆十五次全會明確指出,要把平安泰興、法治泰興建設作為一項十分重要的任務,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提升全民法治意識,保障社會治安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從源頭上、根本上、基礎上實現社會長治久安。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市公安、司法等部門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整體謀劃,堅持發展與穩定并重、富民與安民共進,強勢推進平安建設活動。 “警民大聯防”構筑維穩“天網” 在宣堡鎮郭寨村,有一支由16名治安中心戶長組成的巡邏隊,他們每天早出晚歸,配合社區民警,巡邏村里每個角落,對行跡可疑人員進行盤問,及時將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信息向民警匯報,為村民創造一個良好的治安環境。 “2009年下半年,我們村在全鎮先行試點實施‘治安中心戶長’制度,以生產小組為基本單元,以村民自愿為前提,按照村民之間親緣關系、鄰里關系、經濟關系,與推選村計劃生育信息員、環保管理員、綠化護理員、村民議事代表相結合,一個生產小組設立一名治安中心戶長。通過公開報名、群眾評議、村委會初審、鎮綜治辦和派出所面試政審、鎮黨委政府審定、村委會頒發聘書等7道程序產生了16名治安中心戶長。通過幾年的努力,村里雞毛蒜皮的小事基本都得到及時解決,大大減少了矛盾激化的幾率,治安狀況有了明顯改善。”說起治安中心戶長對村里治安狀況的改變,村黨總支書記張國良看在眼里、樂在心里。 如今,像郭寨村這樣的由派出所民警,鄉鎮機關干部、民兵、治安志愿者,組織開展以治安巡邏、卡口堵控為主的“軍、警、民”大聯防模式正在全市加以推廣。 “今年,我們在所有村居設立村綜治辦、警務室、調解室‘三位一體’的基層綜治龍頭性工作骨架的基礎上,在全市16個鄉鎮(街道)全面推行了治安中心戶長制,使他們充分發揮矛盾糾紛調解員、治安防范組織員、法制教育宣傳員、重點對象幫教員、社情信息傳遞員以及行政、自治組織的基層助手作用。”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惠星說。 與治安中心戶長制相呼應的是社會大防控格局的不斷強化。“‘平安泰興’的建設,需要在提升預防犯罪、控制犯罪的能力上動真格。”惠星告訴記者,近年來,我市大力實施“技防村”、“平安E家電話報警系統”、五星級村(社區)創建等系統工程建設。至目前,全市視頻監控探頭已突破1萬只,新增橋口、路口監控探頭200多只,安裝“平安E家”電話報警系統1萬多戶。共同構筑一張維穩“天網”,為市民安居樂業提供堅實的保障。 “糾紛大調解”夯實群眾“基石” “社會矛盾化解是社會的排氣閥。只有在基層就開始矛盾調解工作,才能在全市形成社會大調解機制。”這是記者日前在黃橋鎮雙聯村采訪時,該村黨總支書記白榮生的一番感悟。如今在該村,鄰里間有個什么矛盾,基本上都是由調解委員會的同志來處理,僅去年就處理了20多件矛盾糾紛,基本實現了小的矛盾不出村,大的矛盾不上交。 做好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在提高主動、及時發現問題的能力上做文章。近年來,我市在對各鄉鎮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進行調查剖析,尤其對因矛盾激化而引起的民轉刑案件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發現不少問題的發生,實質上是信息不靈,情況掌握遲緩被動而導致的。 “發現這一問題后,我市率先在泰州市范圍內解決了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的編制問題,落實了500多平方米的辦用公房,組建了鄉鎮專職調解員隊伍,每個鄉鎮落實了2名專職調解員。這樣,我們就能加大矛盾糾紛的主動排查、提前排查、全面排查、層層排查、細致排查的力度。”惠星介紹,2009年,我市又創造性地將綜治辦、司法、法律服務及派出所等多部門集中辦公,集中優勢政法力量,最大限度地鈍化各類矛盾。 如今,組織機構網絡化、運作方式規范化、調處責任明晰化、保障工作制度化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正使我市大調解機制呈現出旺盛的生命力,大調解工作已成為維護全市穩定和諧的“穩壓器”。僅今年以來,就接待群眾來訪、咨詢1574批次,組織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216次,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434件,受理1059件,直接調解870件,分流189件,成功調解948件,防止矛盾糾紛激化87件,有效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