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本不該 阻礙執法錯更錯
20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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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 黃曲斌 王靜)7月28日下午,泰興警方法對姜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吳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接到拘留通知書的兩人后悔不已,無證駕駛本不該,一時的逞強好勝更讓自己啷當入獄。
安徽籍姜某自己辦了駕駛員培訓點,7月24日上午6時許,姜某送學員吳某到泰興某駕?荚嚕诿髦澄慈〉民{駛證的情況下,將蘇MQW0××的桑塔納轎車交與其駕駛,當吳某駕駛該車行駛至江平路與大慶西路叉口處時,被城區中隊民警殷留伍攔下檢查,檢查發現吳某無證駕駛后,責令其下車接受詢問,可當吳剛剛下車,姜某迅速從副駕駛位置竄到駕駛員位置,并發動車輛,駕車沖撞交警殷留伍、協管員侯勇闖崗逃逸,將協管員侯勇拖行10余米,致其摔倒后繼續沿江平路向北逃跑,后被接到設卡攔截通知的開發區中隊交警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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