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法院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
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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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陳新建 胡玲)為更好地接受人大監督,進一步促進人民法院的各項工作,維護司法公正,今年以來,泰興法院多措并舉,加強法院與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 一是制定出臺了《泰興法院關于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制度》。制度規定,要認真做好組織人大代表視察和對法院工作的評議活動;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來信工作;及時向人大代表通報法院重大工作事項;定期走訪人大代表;定期邀請人大代表旁聽案件審理;向人大代表贈閱《人民法院報》、《江蘇法制報》。 二是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出臺《泰興市人大常委會關于組織市人大代表旁聽法院案件庭審活動的意見》。今年以來,已先后組織市人大代表旁聽案件4起,均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三是制定出臺2011年度聯絡工作計劃表,做到既有總體規劃,又有短期銜接,確保聯絡工作經常化。按照計劃表,今年以來,泰興法院共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工作2次、參與“凌晨執行”3次、參與院長接待日活動6次。 四是高度重視人大代表關注的案件和涉及到人大代表的案件。按照“優先辦理、高效辦理、跟蹤辦理”的原則,在立案程序上、辦理過程中、合議庭討論、審委會研究等時間安排上給予優先,確保人大代表關注的案件和涉及到人大代表的案件按期辦結。今年以來,泰興法院共辦理的1起全國人大代表關注案件、1起涉泰興市人大代表案件,均實現人大代表滿意率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