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堆放物品 釀事故責難逃
201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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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記者 戴愛明 陳新建)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八時許,細雨蒙蒙。家住泰興市某鎮的王曉從鄰居家沿新廣線返回家中,途經劉飛家門前時,因劉家在靠近其房屋的道路一側堆放了沙石,占去了部分路道,王曉只得從沙石邊緣行走,至路道中心線附近。此時,張明正駕駛一輛面包車行駛至王曉身后,適逢與對面車輛會車,由于能見度較差,張明右打方向時未注意右前方的王曉,致使面包車右側撞上正在行走的王曉,王曉當場倒地,后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泰興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認定:張明夜間駕駛機動車行經事故地段,遇有會車,未及時降低車速,并采取有效措施,致王曉死亡,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劉飛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違法占道堆放物品,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因張明、劉飛未及時賠償損失,王曉的近親屬一紙訴狀將兩人告上法庭。 泰興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明、劉飛二人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應當根據過失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該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張某、劉某各賠償王曉家屬數萬元。接到法院的判決,劉飛悔恨交加,自己圖一時之便,不僅讓一條生命死于非命,同時也使年收入僅數千元的他背上了沉重的債務。 當前即將進入麥收季節,筆者提醒廣大的農民朋友:道路通暢,方便你我。勿圖方便將麥子及秸稈置于公路上而危及道路安全,否則一旦釀成事故就難逃賠償之責,謹防劉飛的悲劇在我們身邊再次發生。 (注: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