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田調換了 承包經營權是否隨之互換?
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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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來電咨詢說,三年前,他為了耕作方便,和同村的村民張某協商并達成口頭協議,將各自的責任田互相調換耕作,但是并沒有到村委會登記備案。調換后,他們一直是按協議耕種。可是前不久,因修公路需要征用他目前正在耕種的土地,而此時張某見有補償款可圖,就要求這位市民把地重新調換過來,理由是調換責任田時,雙方既沒有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到有關部門登記備案,不符合法律規定,所以他對原承包地仍享有承包經營權。這位市民想問,自愿互換責任田,如果沒有登記備案就是無效的嗎? 江蘇濟恒律師事務所常國進律師解答: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盡管兩個人之間沒有書面協議,但事實上已經互換,并一直實際履行,足以證明雙方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土地交換后不能以未經備案而否定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效力。因此,張某不可以反悔,這塊耕地仍屬于這位市民的責任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