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 他人贈與的財產該歸誰?
20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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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市民來電說:她和丈夫2003年登記結婚,后來因為感情破裂,她起訴離婚,丈夫也同意離婚。在婚姻存續期間,她的舅舅曾經贈送給她10萬元錢,現在丈夫提出要分割這10萬元錢,這位市民認為這筆錢應該是自己的個人財產,但她的丈夫堅持這筆錢有他的一半,現在這位市民詢問,這筆財產究竟該如何處置? 江蘇濟恒律師事務所常國進律師解答: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除確定只歸一方外,應該歸夫妻共同所有。雖然這位市民的舅舅表示向這位市民贈送10萬元,但并沒有書面的合同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因此這10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