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7月1日將正式實施
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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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周冰)社會養老保險繳納年限未達15年,農村養老保險又不能參保,往后的生活到底該怎么辦?日前,河失鎮司馬村肖莊3組的葉鵬保就遇到了這樣的難題,退休后本該頤養天年的他卻為生計而犯了愁。 葉鵬保今年61歲,單身一人,1994年,他在河失鎮某企業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那時候大家還沒有養老保險這種意識。2008年,《勞動法》實施后,企業才為我們辦理了社會養老保險,哪知道這一辦還辦出了麻煩。”葉鵬保告訴記者,那時,他已經58歲,這樣一來,單位只為他繳納了三年的社會養老保險金,但按照相關規定,社會養老保險繳納必須滿15年,退休后才能領取退休金。 “當時國家也考慮到了像我這種情況的群體,允許補繳2008年前的養老保險金,但要補繳可不是一點,一下子哪來這么多錢。我現在不想繳社保,想參加農保,但又有規定說,有了社保賬戶,農保是不允許參加的。”雖然人性化的政策給了葉鵬保解決的辦法,但他仍然顯得很無奈。如今,葉鵬保由于拿不到退休金不得不利用自己的裁縫手藝,在家里幫周圍群眾縫縫補補維持生活。 就葉鵬保遇到的情況,記者來到市人社局社保保險科,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在我市乃至全國都有一定的普遍性,今年2月份,我國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7月1日將正式實施。該法明確規定,各險種之間可以相互流通,到時候,葉鵬保可以把社保里的錢轉到農保賬戶里參加農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