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場大火后
江蘇消防條例“胖”了不少
上海大火敲響了消防安全警鐘。昨天上午在審議《江蘇省消防條例(修訂草案)》時,省人大常委會的各位委員紛紛聚焦高層建筑的消防隱患。
高層建筑須配自救器材
修訂草案新增規定:“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和人員密集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自救器材和輔助逃生設施。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應當根據需要配備專用滅火器材、儲備專用滅火劑并保持完好有效。”
新增規定2
防火門應保持常閉
在很多大樓里,樓梯和走道間都設置一道門,這就是防火門。對于防火門,修訂草案新增了這樣的內容: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樓梯間及前室的門,屬常閉式防火門的應當保持常閉;設置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的,應當保證火災時能自動關閉。
新增規定3
臨時腳手架也要符標準
經過一審后的修訂草案,新增了以下這兩條規定:“建筑施工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而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建物,也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新增規定4
新小區物業擔消防責任
昨日審議的修訂草案對消防責任由誰來承擔,進行了明確界定:住宅區有物業的,物業企業應當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沒有物業的,居委會應當組織業主簽訂防火協議,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對于消防設施的維修、更新費用,修改稿新增了這樣的規定:住宅區和其他共同建筑消防設施在保修期內的,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后,由專項維修資金開支;沒有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各自專有部門建筑面積所占比例承擔。
新增規定5
臨時建筑不符消防標準
最高可罰3萬元
修訂草案還規定:“對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設置臨時消防給水設施,未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未設置消防車通道并保持暢通,或者搭建臨時建筑、構筑物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戚慶燕
再加上這些就更好了
不過,雖然消防條例新增了不少內容,但委員們還是提了很多建議,希望它能更加完善——
高樓多尖頂,直升機難停
一般來說,如果高層建筑失火,被困在樓里的人如果不能往樓下跑,很可能會往頂樓跑。“現在城市里的很多高樓,在設計時都缺少"救生想法",流行尖頂。”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所長李瑛說,一旦失火,高樓的尖頂,讓前來救援的直升機停不下來。
建議2
保溫材料應依法質檢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中藍連海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兼連橋公司董事長孟勇說,上海高層住宅的這場大火,可能是由于電焊引燃保溫材料導致的。這樣的起因,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孟勇認為,對現有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是好事,但應該使用阻燃材料。
建議3
高樓每14層應建一避難層
昨天審議時,有委員指出,高樓每14層還應建一個避難層。所謂的避難層,就是用特殊的阻燃材料建成的一個樓層,地板、天花板、樓梯等都有較強的防火和耐火性,而且避難層還要配備專門的增壓設備,將空氣往避難層外壓出,防止濃煙和烈火的侵入。
建議4
罰款3萬太少
修訂草案規定,施工單位若違反規定且逾期不改正,將面臨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這個罰款太少,讓施工單位覺得違法成本很低,寧愿交罰款也不愿建供水設施等。為了引起他們的重視,建議加大處罰力度。還要對不改正的施工單位責令停止施工。”列席會議的省人大代表、武警江蘇省消防總隊副參謀長趙洪海說。戚慶燕
記者調查
南京也有很多高樓
消防情況怎么樣呢?
南京也有很多高層建筑,上海高樓大火給南京也敲響了警鐘。那么,南京的高樓消防設施到底如何呢?昨天,記者來到了高層建筑較多的河西地區,進行了探訪。
龍江小區:
居民大多連滅火器都沒配
在龍江小區陽光廣場,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居民。提起消防的自救器材和逃生設備,幾乎所有的受訪居民只想起滅火器。“我女兒去年買了一個滅火器放在廚房里了,但是我不會用。”一位退休女教師告訴記者。一位年輕的上班族說,她最近打算上網買個防毒面具,一旦住宅樓失火,不至于被煙霧熏倒。而大多數居民表示,家里沒有任何滅火器材。
高教新村:
消防設施十多年沒維護
記者隨后又來到位于寧工新寓對面的高教新村,上個月初,這里曾發生過爆炸著火。記者走進一棟樓,發現這里每層樓雖有5個消火栓,但透過玻璃看過去,里面的水管、槍頭很破舊。上面的封條還是2006年封的。
“這里的消防設施純粹是擺設,不起任何作用。”在采訪中,業主李先生情緒激動,他拿著登載著上海特大火災的報紙對記者說。
李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在這里住了十多年了,很早以前就發現小區的消防設施不能用了,但始終沒見有人維護。該小區的物業公司也向記者證實,他們公司今年7月份才進駐小區的,在和前任物業交接時,就已發現幾棟樓內的消防設備都不能正常使用了。他們向業委會打了報告。但業委會稱,當初房子的房價低,維修基金少,小區出不起維修的錢。另外,根據法律規定,70%以上的業主同意,才能動用物業維修金。但每個業主都有自己的想法,很難協調。
還好!
濱江廣場:
著火時噴淋系統自動噴水
濱江廣場2幢是一座28層的商用寫字樓。進樓后發現,每層樓都有3個消火栓。透過玻璃,可看到卷曲的水管、很新的水槍頭等物品。每層樓還有一間專門的水管室,據稱這是水泵房,是消防的水源地。電梯旁有逃生路線圖,記者按照上面指示的消防通道,來到樓層之間的樓梯處,發現這里很干凈,沒有任何堆放物。
“在這幢樓上,哪個地方一有火情,我們一樓的監控室就能接到報警。”提起消防設施,新鴻運物業濱江廣場管理處主任嚴慕明滿是自豪。他告訴記者,這幢樓上還裝有煙感器,只要煙霧達到一定濃度,噴淋系統就會自動啟動、噴水滅火。在2幢的旁邊,是一座33層高的住宅樓,記者看到每層都有消火栓和報警按鈕。
然而,這里無論商用寫字樓還是住宅樓,記者均未發現有避難層。“這些高樓是2004年開始建的,當時規劃里并沒有建避難層。”嚴慕明說,“尤其是住宅樓,寸土寸金,開發商不可能考慮到留出一兩層的避難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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