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出臺時間延至明年
計劃今年出臺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簡稱《條例》),出臺時間將延后。10月15日,在北京參加“第二屆公共采購國際論壇”的財政部條法司顧天舒處長告訴記者,由于征求意見階段收到的意見較為繁多,爭議較大,且還需與相關法律法規如預算法等進行銜接,今年出臺的可能性幾無,時間將會延至明年。
沒有一部法律的配套實施條例會像政府采購法的實施條例這樣,拖了7年之久才進入立法程序。有關人士認為,中國政府為應對金融危機于2008年11月提出的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推動了《條例》的立法進程。 近些年,政府采購領域的不和諧現象屢屢曝光,彰顯《條例》早日出臺的必要性。2004年,北京現代沃爾公司在“非典”后國家啟動的重大醫療救治建設項目中的一個采購項目中,兩次投標均報價最低仍未中標,將財政部告上法庭;2009年,格力公司也是以同樣的原因:“報價最低未能中標”,將廣州市財政局推上被告席。 直到近期,一些地方政府的所謂“陽光采購”仍是頻頻引發爭議。據媒體報道:長沙市工商局辦公大樓空調系統安裝中標價109萬元,可結算價卻高達875萬元,高出8倍多。長沙市另一個政府采購項目,實際結算價比公示價高出千萬元。在此之前,昆明市有關政府職能部門被曝集體“高價采購”,而長春市購進一臺電腦接近3萬元…… 《條例》(征求意見稿)自今年1月11日公開征求意見,2月5日結束。學界曾一度認為《條例》出臺已進入了最后的倒計時階段。年初,財政部曾在其門戶網站所發布的財政部2010年工作要點中,將“推動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作為其首當其沖的任務。但似乎就要呼之欲出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迄今被確定還是無法于今年面世。 對于《條例》出臺時間延后,與會的中央財經大學公共采購研究所所長曹富國教授、清華大學于安教授都表示,政府采購法與招投標法兩法“打架”及權力配置及監管等問題的難于解決,是其無法及早出臺的主要原因。南開大學何紅鋒教授則指出,政府采購法存在先天缺陷,實施條例試圖對這些缺陷進行修改甚至變更,已超出了其作為法律配套實施條例的權限范圍,這種顯而易見的尷尬也決定了《條例》的出臺注定是一個不會太順利的過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