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細調解 順通發殯路
5月4日,泰興法院黃橋法庭當機立斷,深入現場,秉公斷案,耐心調解,成功化解一起設置障礙發殯糾紛案,受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石某是泰興市分界鎮官莊村村民,其門前是村里的公共通行道路。2009年9月,石某在未取得任何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把大半路道圈進了自家的圍墻,妨礙了周邊村民的正常通行。此后,村委會、鎮政府多次找石某做工作,希望其拆除圍墻,恢復道路正常通行,均未果。 今年5月1日,石某西鄰張家老人去世,出殯須從石某屋前經過,但狹窄的道路嚴重阻礙了老人出殯。村委會就此再次找到石某做工作,仍遭到拒絕。憤恨不已的張家人披麻戴孝至鎮政府要求處理。無奈之下,5月4日,村委會訴至法庭,要求被告石某停止侵害,清除路道上的障礙物。 受理案件當日,承辦法官蔣鵬飛同志了解到張家老人去世急須出殯的情況后,遂決定急事急辦,會同鎮政府負責同志、司法所所長及村委會干部趕至現場。蔣鵬飛同志首先查看了石某家附近的情況,發現石某將障礙物設置在東西方向的公共道路上,嚴重影響了其西側十余戶居民的通行。找到石某后,蔣鵬飛并未立即要求石某拆除障礙物,而是先向其詢問了一些基本情況及設置障礙物的原因。原來,石某認為村里將路向南移了地方,正對著他家的平房,按照迷信的說法,對他家不吉利。石某還認為自家責任田在西邊,而西鄰張家經常將糧食曬滿路面,也妨礙了他下田勞作。了解此情況后,蔣鵬飛同志遂向石某釋明了法律,讓其清醒認識到在公共道路上擅自設置障礙物是違法行為。并從情理角度,耐心給石某做好心理疏導,勸導其換位思考,將心比心,使其充分了解到張家人痛失親人的心情。 經過蔣法官一個多小時的悉心調解,“頑固” 的石某終于同意盡快拆除圍墻,讓西鄰順利出殯。但石某又提出,當天沒有人手,要拆除還得改天找人手。為及時化解矛盾,蔣法官遂建議村委會,趕緊組織人員清除障礙物,并當即脫下外套,帶頭搬起了磚塊。法庭其他在場人員也緊緊跟上,在場的鎮、村干部及圍觀百姓深受感動,隨即都陸續加入到了拆除障礙物的隊伍中。直到晚上八、九點,這個堵在公共路道中間,也是堵在鎮、村干部、周邊老百姓心中的“障礙物”最終得以清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