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戰爭遺留爆炸物議定書》的決定
20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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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10-04-29 【生效日期】2010-04-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文件來源】中國人大網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戰爭遺留爆炸物議定書》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戰爭遺留爆炸物議定書》的決定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批準 2003年11月28日經《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認為具有過分傷害力或濫殺濫傷作用的常規武器公約》締約方會議通過的《戰爭遺留爆炸物議定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