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職能作用
近年來,市法院認真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精神,在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培訓、管理、考核等多項工作中狠下功夫,切實將人民陪審員制度落到實處,增進群眾對審判活動的監督,為促進社會和諧,推進司法公正,增強司法權威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今年以來,人民陪審員已參與審判案件逾200件。 精心選任,優化人民陪審員的素質結構。2007年12月17日,市法院結合本轄區人口和審判工作的實際需要,嚴格按照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程序,精心選拔,經向社會公告、資格審查和征求司法局意見,提請人大常委會任命新一任人民陪審員。選任的30名人民陪審員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涉及的專業范圍包括法律、金融、醫務、科教、經濟管理、行政管理等多方面,具有十分廣泛的代表性。其中研究生1人,本科生17人。 明確職能,發揮人民陪審員的應有作用。市法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審員熟悉社會生活、精通專業知識、廣泛聯系人民群眾的優勢,積極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調解、執行、接訪等各項工作。在人民陪審員的選擇使用上,堅持廣泛的代表性和適當的專業化相結合,以隨機抽取為原則,個案具體調度為補充,注重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專業特長和職業優勢。對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弱勢群體維權案件和復雜的婚姻繼承案件均明確要求各業務庭有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 強化培訓,提高人民陪審員的業務能力。市法院將法律基礎知識、審判工作流程、司法職業道德作為基本的培訓內容,采取集中培訓、法律講座、開庭示范、座談交流等豐富多樣的形式,逐步提高人民陪審員核準爭議焦點、排查疑點癥結、掌握詢問技巧、查閱法律法規等實際辦案能力。為促進人民陪審員角色轉變,盡快適應審判工作需要,市法院黨組每年都專門召開會議研究培訓方案,定期由院領導、業務庭庭長和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進行授課,并組織陪審員觀摩具體案件的庭審。 建章立制,保障人民陪審員的參審權利。市法院先后出臺一系列規定,從制度上強化人民陪審員的工作職能,大力保障人民陪審員的參審權利,進一步激發了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積極主動性,提高了陪審質量、效率和審判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