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調銜接成功調處糾紛1362起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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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ㄓ浾摺⊙帑惥辍⊥ㄓ崋T 葉磊)日前,記者從市司法局獲悉,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和公安機關職能優勢,進一步深化“警調銜接”工作,市司法局全面推進“警調銜接”機制建設,落實“三大保障”,理順“警調銜接”。 健全硬件保障,實現工作“常態化”。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警調對接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由司法局落實調解室規范化建設以及業務指導,并配備電腦、打印機、掃描儀以及相關的辦公設備,派出所落實辦公場地和日常管理。同時,警調對接工作的專項經費及調解人員的工資福利均納入市級財政預算。 加強組織保障,提升隊伍“專業化”。制定“駐所輪班制”,從全市專職調解員人才庫中,挑選工作責任心強、人民調解工作經驗豐富的專職人民調解員,定期輪流進駐到城區和重點鄉鎮派出所辦公;實施“聯動工作制”,全市16個司法所均與派出所、鄉鎮(街道)聯合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整合資源,聯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落實制度保障,確保流程“規范化”。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實現名稱、印章、標識、徽章、制度“五統一”,將《調解工作職責》、《調解工作原則》、《糾紛調解流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內容上墻公示。嚴格程序合法規范,賠償標準公開透明,調解案卷統一格式、統一制作、統一保管,通過定期抽查、督促和回訪,確保調解程序規范化。 截至目前,通過“警調對接”機制,共調處糾紛1362起,涉及當事人3263人,涉及金額1500萬元,調處率達9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