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領 推動江蘇發展邁上新臺階
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印發《江蘇省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在法治政府建設上作出又一重要部署。 黨的十八大以來,尤其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江蘇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自覺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引領改革發展、推動民生改善、維護社會公正。一系列創新舉措,推動了法治政府建設,正在使法治成為江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 厘清權責, 以法治思維推動改革發展 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環境保護,政府要履行好這些職能,需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合理劃定邊界。 近兩年來,江蘇圍繞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推進行政執法等改革,經過認真梳理,省、市、縣三級政府公布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授權必須為”。在此基礎上,推動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兩單銜接”,做到權力與責任相互對應、權力與利益徹底脫鉤,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治理架構進一步優化。 經國家批準,江蘇省先后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試點、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南通、蘇州工業園區、大豐區、盱眙縣首批試點成立行政審批局,一年多來取得明顯成效;在8個國家試點和8個省級試點開展綜合執法改革,涵蓋了城市管理、市場流通、文化事業、交通運輸等多個領域。此外,還在154個建制鎮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處罰權改革,常熟率先實現了這項改革在所有鄉鎮、街道的全覆蓋。 改革與法治“雙輪驅動”,江蘇以破解難題為導向,突出立法對改革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保證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同時,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及時修改和廢止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去年以來,省法制辦完成審核修改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24件。13個設區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64件。其中,《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是在《社會保險法》施行后全國出臺的首部規范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地方性法規;《江蘇省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是該領域的全國首個政府規章。 對爭議較大、社會關注度高的規范性文件,制定時引入第三方評估,召開立法聽證會和專家論證會,拓寬了社會各方有序參與政府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提高了立法質量。比如,針對消費領域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審核修改了《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草案)》。 科學決策, 沿著正確方向穩步前進 去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江蘇省省級層面出的第一個政府規章就是《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對行政決策程序和行政執法程序進行規范,推動政府工作法制化、規范化、程序化。 江蘇率先推行省域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管理試點,首批選擇了蘇州、徐州兩個設區市,張家港、海門、阜寧3個縣(市),省國土廳、省水利廳兩個省級部門,對重大行政決策實行全過程記錄、目錄化管理,規避違法決策、不當決策、拖延決策。 在蘇州,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提出、確定、調整、公布、論證、監督等環節均實現節點管理、流程控制、規范運行,市政府和部門兩級所有重大行政決策項目實現網上公開、透明運行。今年以來,蘇州將公交票價優惠及換乘政策調整等10個事項納入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其中,民生政策類事項5項,規劃編制類事項3項,重大財政投資類事項2項。省國土廳將全省性重大改革方案等8大事項列為重大行政決策范圍,選聘415名決策咨詢專家。 嚴把科學決策法制關!去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江蘇成為全國首個由省級黨委、政府制定此項規定的省份。江蘇在全國率先開展舉行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第三方評估,僅南京去年就審查備案各類文件196件,提出法律意見1000余條。 目前,江蘇省各級政府部門正在組建的法律顧問委員會,既是各級政府處理法律事務的智囊團,也將成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高端智庫。今年4月,省政府主要領導為24名省政府法律顧問頒發聘書,年底前法律顧問制度將覆蓋全省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門。 強化監督, 著力化解行政爭議 政府履職行為如何監督,行政爭議如何化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是重要渠道,江蘇積極推動此項工作,著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今年上半年,全省收到行政復議案件4617件,受理4005件,同比分別增長25.6%、32.7%,審結2738件。省政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383件,受理230件,同比分別增長17.5%、29.2%,審結139件。其中,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共20件,直接糾錯率達14.4%,比去年提高1.9個百分點。 確保行政復議依法規范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江蘇著力暢通行政復議受理環節,簡化申請手續。到今年底,全省80%的縣(市、區)都將設立行政復議委員會,在審議重大、復雜、疑難行政復議案件中發揮作用。同時,鼓勵市縣兩級政府建立統一的行政復議受理中心,在鄉鎮和街道普遍設置行政復議受理點、配備行政復議工作聯絡員。 積極履行行政應訴職責,也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應有之義。今年上半年,全省收到以省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155件,同比增長73.52%。為適應《行政訴訟法》新修訂后帶來的行政復議、應訴案件大幅增長的新形勢,省法制辦成立了行政應訴委員會,負責研究重大、復雜的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應訴中的重大問題。 在行政復議和應訴過程中,江蘇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席復議聽證、出庭應訴。全省法院一審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90%,徐州、淮安、鹽城、宿遷等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超過90%。 當前,江蘇以貫徹落實《綱要》和《實施方案》為主線,把建設法治政府擺在了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確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新的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辦法正在制定。 到2020年,江蘇將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水平處于全國前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