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擬立法加碼電梯安全管理 最高罰10萬
2016-06-29
來源:錢江晚報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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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頻發的電梯事故,如今已是全社會都非常關注的話題。 如何保障電梯乘坐安全,杭州將通過立法進一步加碼管理——目前,《杭州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正在征求社會意見。管理辦法從電梯的生產、使用、維護保養、檢測和安全評估、以及監督管理等全方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使用報廢零部件、轉包分包、不能及時進行救援的,統統要受罰,最高可罰10萬。 像電梯使用環節,要求就挺多的。比如未張貼本單位應急救援電話的;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未暫停使用電梯的;未組織救援并撫慰被困乘客的;未及時申領新的電梯使用標志的……屬于使用單位工作不到位的,也可能受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上的罰款。 錢江晚報注意到,違反維保規范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條款共涉及12款。如果維保單位違反的話,可以處1到10萬元的罰款。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接到電梯乘客被困報警后,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并實施救援。電梯處以邊遠或者交通不便地區的,應當在60分鐘內到達現場并實施救援。說得清楚點就是,如果杭州市區有電梯事故報警,維保單位必須要在30分鐘內到達。 管理辦法特別關注老舊電梯。電梯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維保單位在年度自檢中要進行功能性實驗和制停距離檢查。 目前,《杭州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還在征求意見中,如果你對電梯安全管理有意見建議的話,可在7月23日前反饋給杭州市政府法制辦(電子郵箱:fzb@hz.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