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制定強制醫療所條例 規范管治精神病人
2016-06-12
來源:人民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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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近年來,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屢有發生,但強制醫療相關法律規定卻不完善。8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強制醫療所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擬進一步規范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管治制度。 送審稿明確,強制醫療所的機構性質是執法機關而并不是單純的醫療機構,推行與看守所等其他公安監所一樣的專業化醫療工作模式,由醫療機構承擔醫療,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醫療業務的管理。 中國衛生法學會鄭雪倩理事:它強調了對強制醫療人員要進行治療、康復、看護和監管,這一點是跟一般的精神病院是不同,第一它建立了一個執行的場所。第二,規定了強制醫療所的行為。既然設立了強制醫療所,怎么收治進來,怎么解除,有一套程序。另外在收治過程中,工作人員應該怎么看護,所以它強調了必須設有醫療結構以及公安人員,兩者結合起來對被強制醫療人員進行治療、看護和監管。 送審稿規定,強制醫療所不得強迫被強制醫療人員從事生產勞動,嚴禁對被強制醫療人員實施以治療精神障礙為目的的外科手術,并對強制醫療所的日常管理、被強制醫療人員臨時請假回家、所外就醫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鄭雪倩理事說,這些都體現了法律的人性化。 鄭雪倩:因為強制醫療所是特殊的,它不同于監獄,也不同于醫療機構。對強制醫療的精神病人來說,應該讓他跟社會有接觸,跟家里有接觸,通過人性化接觸可能讓他的病情恢復的更快。另外它對怎樣評估怎樣解除強制醫療,也都詳細制定了規定。這些都是很人性化的治療,有了這些規范行為和一些權利的保護,才能使被強制醫療人員的權利得到保護,能夠有序地得到治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