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新法規實施:禁止設定最低消費
2016-06-02
來源:新華社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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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1日起正式實施。這一條例規定,餐飲業經營者設定最低消費,收取或者變相收取餐位費、消毒餐具費、開瓶費等不符合規定費用的,處5000元罰款。 遼寧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該條例是對原《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定》進行重大修訂后推出的一部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圍繞消費者反映的熱點難題,加大了執法力度,還將責任劃分更明更細,讓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 今后,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免費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餐具、水杯、白開水(或普通茶水)。在消費者沒有提出特別需要時,經營者事先把收費的餐具、濕巾、面巾紙、茶品等擺放在餐桌上,可視為經營者提供的免費服務。 美容美發經營者在提供服務前,應告知消費者使用化妝品或微創手術可能帶來的風險。向消費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因經營者的責任達不到效果的,應按消費者的要求免費重做或退還已收取費用。 新法規還明確,政府部門有法定義務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職責,16個行政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以減少推諉和不作為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