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介紹組織孕婦非法鑒定胎兒性別等最高罰3萬
2016-04-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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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消息,衛計委近日印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規定明確,介紹、組織孕婦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衛計委指出,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出生人口性別比已持續30多年處于偏高狀態。經過多年的努力,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升高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但2015年仍高達113.51。
為加大整治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工作力度,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衛計委于2014年聯合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啟動相關規定的修訂工作。
《規定》明確規定建立部門協作機制。規定了衛生計生、工商行政、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職責,建立查處“兩非”行為協作機制和聯動執法機制。
《規定》要求,建立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管理制度。禁止“兩非”行為,同時根據《母嬰保健法》,結合工作實際,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實施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情形作出規定。明確了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醫學診斷程序。明確醫療衛生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遵守相關管理制度,在手術前登記、查驗受術者身份證明信息,并及時將手術實施情況通報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同時,建立終止妊娠藥品以及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專用設備等醫療器械管理制度。對終止妊娠藥品實行目錄管理,建立終止妊娠藥品銷售、采購、使用登記制度,禁止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建立醫療器械銷售企業銷售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專用設備等醫療器械以及醫療衛生、教學科研機構購買相應醫療器械時的資質查驗、購銷記錄制度。
《規定》明確了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將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專用設備等醫療器械銷售給無購買資質的機構或者個人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介紹、組織孕婦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規定》強調,鼓勵任何單位和個人舉報違反本規定的行為。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舉報人相應的獎勵。
《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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