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擬立法規定:病殘兒家庭、再婚家庭可生"第三孩"
2016-03-30
來源:新華社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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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擬修訂地方法規,依法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同時規定,符合相關條件的病殘兒家庭和再婚家庭經審批可再生育一個子女。 河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3月27日至29日召開。提交會議審議的《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擬重點調整與“全面兩孩”政策密切相關的計劃生育獎懲政策、技術服務和配套措施等內容。 河北省衛生計生委主任張紹廉說,河北“全面兩孩”政策目標人群為440萬左右,預計實施政策后3至5年內,年均出生人口增加20至40萬,短期內可能形成一定的出生人口堆積,但中長期看有利于全省人口結構優化和均衡發展。 河北省現行條例規定,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兩個以下子女或者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可生育一個子女。張紹廉表示,從照顧病殘兒家庭、保證再婚家庭至少有一個共同的子女兩方面考慮,體現生育政策的公平性和維護再婚家庭的穩定性,草案規定符合下列3種條件之一,可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夫妻生育的兩個子女中有經醫學鑒定為病殘兒,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一個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