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的決定
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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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局令第39號 【發布日期】2015-12-28 【生效日期】2016-02-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文件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的決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的決定》,已經2015年12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度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的決定 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對《稅務行政復議規則》作如下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