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興破獲特大偽造金融票證案
法制網記者 馬超 通訊員 陸裕順 戴榮康 身為工商銀行泰興支行的工作人員,竟然內外勾結,伙同他人將一張200元的存款單偽造成500萬元的假存款單,并企圖利用這張假存款單迅速將500萬元轉走。幸虧這一行為被及時察覺。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江蘇省泰興市公安局獲悉,該局成功破獲了這起內外勾結的特大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案。 兩張“孿生”存單 今年8月6日上午10時許,工商銀行泰興支行營業部工作人員與泰興市公安局鼓樓派出所值班民警一道,將一名浙江杭州籍可疑人員李某扭送至該市公安局經偵大隊。 他們稱,當天上午,李某持一張8月5日辦理的500萬元定期三年的大額存單要求轉賬。 與此同時,銀行通過內部核查發現,為李某辦理存款業務的工商銀行泰興支行工作人員張某的辦公桌抽屜里,有一張銀行賬號、儲戶姓名、存款金額、定期年限、銀行印鑒、存單紙質與李某所持“存單”均相同的存單,兩張存單唯一的區別就是存單號不一樣。 銀行隨即將李某控制并報警。 接下來,民警通過詢問為李某辦理存款業務的工商銀行泰興支行及相關人員,并根據銀行方面提供的視頻、賬戶信息進行了細致調查,逐步揭開了其中的隱情。 企圖“調包”存單 2011年,杭州人邵某(戶籍登記地為上海)為融資向他人借款1000多萬元,至今未能歸還。 為套取銀行資金,邵某通過中間人找到了泰興人黃某,并費盡周折地聯系到了同鄉韓某(此案中的資金提供人),黃某又找到被某銀行辭退的戴某和工商銀行泰興支行的工作人員張某。 2015年7月28日,邵某專程來到泰興,與黃、戴、張三人商定,由邵某先到工商銀行辦理一張只打印了印鑒的空白存單,張某將空白存單交給戴某、黃某,由戴某、黃某在空白存單上套打邵某所提供的賬號、金額等內容,再由張某將假存單交給存款人。事成之后,張、戴、黃三人均可獲得5萬元至15萬元不等的“好處費”。 8月3日,邵某通過張某辦理了一張200元定期三年的空白存單后,將存單交給了戴、黃二人。此后,邵某找到韓某請其出資,韓某隨即委托李某到工商銀行泰興支行辦理銀行卡。 8月5日13時許,李某通過微信將新辦理的銀行卡信息發給韓某;13時44分許,韓某將500萬元資金轉到李某新辦的銀行卡上后,李某通過自動柜員查詢并確認;14時20分許,黃某將獲取的信息,套打在空白存單上后,夾在一本雜志中交給了正在上班的工商銀行泰興支行工作人員張某;15時許,李某前往張某的柜臺辦理存款業務,張某將存單交給了李某。整個過程只有短短的兩個小時。 據警方介紹,此案的逆轉也發生在這兩個小時里。在此次辦理業務時,支行負責人一直站在張某身后看著其操作,所以張某一直沒有調包的機會,“李鬼”存單沒能交到李某手中,500萬元也未能劃入邵某的賬號。 根據調查情況,泰興警方先后將涉案的張某、戴某、黃某和邵某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據警方介紹,這是一起典型的內外勾結的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案件,希望金融部門切實加強對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強化并完善內部監管制度和操作流程,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確保資金安全。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