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搗毀一賭博機窩點 查獲賭博機50余臺
(記者 耿 鳳 通訊員 顧 晨)日前,我市警方在前期暗訪的基礎上對某超市一樓的租賃區域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查扣賭博型游戲機50多臺,抓獲涉案嫌疑人7名,收繳賭資4000多元。 據了解,今年8月初,市公安局濟川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發現,某超市附近的租賃商鋪區域內擺放的兒童游戲機中夾雜著賭博型游戲機,且不時有未成年人玩耍。民警隨即對區域內的游戲機設置點進行摸排,著手調查賭博機來源及運輸、擺放和經營人員情況。 在通過調閱相關監控視頻,經過大量走訪摸排,民警最終鎖定了鹽城籍犯罪嫌疑人孫某。據犯罪嫌疑人孫某交代,他以前是做電子秤生意的,后來覺得賣電子秤沒有擺放賭博型游戲機來錢快,于是便來到我市尋找“商機”,并與泰興籍犯罪嫌疑人王某協商,以營利“五五開”的方式進行合作,一月一結,由孫某負責組織、運輸賭博型游戲機,王某負責找地點擺放。截至案發,孫、王二人均已分得3000元。 辦案民警介紹,警方逐漸加強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有不少游戲機經營者改變經營模式,化整為零,把賭博游戲機分散放置到超市、商店、網吧等處,這樣一來,不僅目標小,而且不易被警方發現。今后警方將加大查處力度,發現一處取締一處。目前,孫某、王某二人因涉嫌開設賭場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5名嫌疑人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法律鏈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設置賭博機10臺以上的;設置賭博機2臺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賭博的;在中小學附近設置賭博機2臺以上的;違法所得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因設置賭博機被行政處罰后,兩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臺以上的;因賭博、開設賭場犯罪被刑事處罰后,五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臺以上的等八種情形構成開設賭場罪。 開設賭場的,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