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變“股神” 巧結執行案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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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 梅輝 朱鵬)執行法官與被執行人似是一組矛盾,甚至時常扮演著貓捉老鼠的游戲。但近日在市人民法院執行局辦公室里,卻發生了被執行人緊握執行法官雙手,感謝法官將其財產變賣的一幕,你說稀奇不稀奇! 原來,一年前被執行人唐某向申請執行人周某借款80余萬元,逾期未還。法院判決后,周某依據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向市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唐某在收到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后并未履行相關義務,法院隨即裁定對被執行人名下30余萬元股票及孳息予以保全。 時逢股市低迷,被執行人除股權價值外亦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承辦法官向申請人釋明:如果此時將股票變價,余款還有50余萬元,執行難度相當大,建議暫時持有這幾只股票,先觀望一段時間。申請人表示認同。幾天前,申請人周某興沖沖地找到承辦法官,被保全的這幾只股票連續漲停,該案執行有望。承辦法官立刻放下手上工作,通過證券交易中心查詢后發現,這幾只股票變賣后不僅能清償該案全部借款,被執行人賬戶上還能有部分結余! 在送達變價裁定時,被執行人握住承辦法官的手,半開玩笑地說:“我炒股多年,竟比不上一位從不碰股票的法官,看來您才是真正的股神啊!”承辦法官笑道:“辦案不僅要追求速度,還得講方法、講技巧。總之,我們執行法官唯一的心愿就是最大限度地實現申請執行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司法權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