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管警務客服”24小時在線
。ㄓ浾 耿鳳 通訊員 陸裕順 楊峰)“我市現有40多家劇毒化學品生產、使用和經營企業,90%以上的企業集中在濱江鎮,每天少則10多家,多則20多家化工企業要申購劇毒化學品,年消耗劇毒化學品總量達數百萬噸。”提到危管工作,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危管中隊中隊長劉曉峰如數家珍。 在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市公安局對“危管”審批工作進行大膽探索,將原來由市局審批的劇毒化學品申購審批權限下放到派出所,同時,把工作重點由審批、管理轉變為監管和協調,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3個多月時間審核近2000批次,為企業節省相關費用超過百萬元。 企業“足不出戶”即可通過劇毒化學品申購許可 我市一化工企業每天“液氯”的使用量在10噸左右。由于“液氯”屬劇毒,安全評估部門核定該企業的儲存量不能大,基本上屬于“日買日清”,而“液氯”一旦斷供,企業就會停產,再次生產前必須對所有傳輸管道和生產罐體進行全面清洗,一次清洗的費用就高達百萬元。為確保生產的連續性,該企業不得不明確專人“長駐”公安行政審批窗口,專門負責“液氯”的申購。遇到節假日,企業總要提前申購,申購量往往超出核定最大儲存量的數倍,安全隱患極大,而類似的企業在我市多達25家。 “百度地圖”顯示,從濱江鎮鎮政府出發,至市行政審批服務公安窗口,全程6.4公里,其間要穿過車流量最大的國慶東、西路,沿途有11個紅綠燈,理論耗時17分鐘。按此推算,即便是在公安機關實行了“外網受理,內網審批”的情況下,企業從申請到領取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用時也在1個小時左右。 為更好地服務企業,充分發揮轄區民警情況熟的優勢,從今年5月份起,市公安局在濱江派出所設立審批點,由該所值班民警擔任“危管警務客服”,負責濱江、虹橋等三個鄉鎮所有企業申購劇毒化學品的審批工作。 值班民警向記者演示了企業申購劇毒化學品的一般流程:企業通過互聯網向公安機關遞交購買劇毒化學品的申請;值班民警受理后,電話與所在轄區民警聯系,了解企業是否符合申購條件,并向分管危管工作的副所長報告;審核通過后,報值班所領導網上審批;經值班所領導同意后,值班民警現場打印許可證,整個流程一般不會超過5分鐘。由于互聯網、局域網都設在值班室內,民警可以24小時在線受理,隨時隨地都能為企業申購劇毒化學品進行審核、審批。 對使用量大、核定儲存量小的25家企業,市公安局則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的打印機,獲得許可后,企業可自行打印許可證,只需在三天內將“回執聯”交到派出所即可,讓企業“足不出戶”就能辦妥所有申購手續。 權限下放3個多月來,民警網上審核、審批各類劇毒化學品申購許可近2000批次,其中有40多批次申購因不符合相關規定未獲批準。這一舉措不僅減少了企業員工來回奔波之苦,而且為企業節省了開支,僅油費一項,43家企業就少支出1萬多元。 騰出手來抓監管,消除安全隱患,堵塞管理漏洞 審批流程可以簡化,審批權限可以下放,但監管職能絕不能弱化。危管審批權限下放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危管中隊民警把更多的精力轉移到監管工作上,通過后臺數據監測,現場檢查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隱患,堵塞管理漏洞。 6月上旬的一天,危管中隊民警在對后臺相關數據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某企業時隔半年再次申購氰化鈉,對照歷來年該企業申購和使用氰化鈉的數據,這一情況顯得很不正常。民警立即會同轄區派出所民警對該企業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這家企業改變生產工藝后,未及時向安全監管部門申報,也未進行安全評估,不符合申購氰化鈉的條件。民警隨即要求企業進行整改,在整改驗收合格前暫停了氰化鈉的申購。 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李劍介紹,危管日常檢查,不僅要核對企業劇毒化學品庫存和實際使用數量是否與申購數量吻合,進出庫登記是否完整準確,臺賬資料是否齊全,而且要檢查劇毒化學品倉庫安全設施是否符合要求,視頻監控探頭、主機是否正常工作,報警裝置是否完好可用,還要檢查倉庫管理人員是否具有相關資質,對劇毒化學品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突發事件應對措施是否了然于心。審批權限下放之前,所有化工企業都檢查一遍至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現在只需要一周,一個月能檢查4次。通過強化監管,5月份以來,先后發現3家企業存在安全隱患和管理漏洞,均在短時間內得到整改,全市未發生漏管失控現象。 “變廢為寶”,主動協調為企業省下巨額費用 企業“關、停、并、轉”之后,其庫存的劇毒化學品處置多采取銷毀的方式進行,以氰化鈉為例,購買的市場價為120多元每公斤,而銷毀一公斤氰化鈉則需8000多元。 為給企業“減負”,市公安局按各企業使用劇毒化學品的種類進行分類管理,實時對“關、停、并、轉”企業庫存的劇毒化學品進行統計,督促相關企業履行銷毀、新購手續后,將庫存劇毒化學品置于危管民警全程監督下“變廢為寶”,完成劇毒化學品在企業間的轉移。 今年5月份,我市一生產自行車配件的企業轉產,庫存40多公斤的氰化鈉,新的儲存條件不符合安全規定,如果全部銷毀,企業將為此支付30多萬元的費用。民警獲悉情況后,立即要求該企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同時與另一家氰化鈉使用量較大的企業聯系,兩家企業分別履行必要的手續后,在民警的全程監督下,40多公斤氰化鈉被安全轉移,并全部投入生產車間,既消除了安全隱患,又為企業節約了巨額費用。 至7月底,我市警方今年通過這一方法,已先后將4家停產、轉產企業的1000多公斤劇毒化學品“變廢為寶”,為企業節省費用超過百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