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堅持“三步走”強化對“營轉非”大客車源頭監管工作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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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祥 黃新麗
為進一步深化道路交通管理”百日行動”,根據上級部署,泰興公安交警大隊堅持“三步走”強化對“營轉非”大客車的源頭監管工作。 第一步:管理有方 大隊成立了“營轉非”大客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大隊長陳今文任組長,其他大隊負責人及各所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在車管所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落實推進和協調指導。通過召開大隊辦公會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源頭、路面、宣傳、科技等方面的任務和目標,穩步推進轄區整治工作。 第二步:排查從細 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省廳交警總隊有關通知要求和部署,在6月20日前,對省廳推送的13輛“營轉非”大客車所有人、管理人、駕駛人以及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按照“見車見人、一車一檔”要求建立了臺帳,并在“源頭監管系統”完善“營轉非”大客車的相關信息。通過核查比對,列管12輛、強制注銷1輛。7月3日,對12輛“營轉非”大客車全部噴涂了“禁止本車從事營運業務”的專用標識,公布了舉報電話,關對駕駛人開展現場教育。 第三步:監管從嚴 大隊要求轄區各中隊將“營轉非”大客車納入中隊重點車輛源頭監管范圍,對駕駛人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車輛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違法未處理的督促及時處理,對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跟蹤督促整改。要求各中隊對此次的調查建檔和今后的管理情況形成臺帳,列入夏季車管工作考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