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保護稅法公開征求意見 費改稅取得階段性成果
201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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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醞釀多時的環境保護費改稅目前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國務院法制辦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設立環境保護稅是中央的一項既定部署。“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開征環境保護稅。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在部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時候,明確提出“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將稅制改革重點鎖定6大稅種,其中就包括建立環境保護稅制度。 有專家指出,環境保護稅法制定工作的推進,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落實稅收法定的重要工作,也是全面推進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所以這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中,還對稅收優惠做出規定,對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的應稅污染物,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城鎮污水處理廠、城鎮生活垃圾處理場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超過國家規定排放標準的,免征環境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低于排放標準50%以上且未超過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一定期限內減半征收環保稅。上述稅收優惠政策體現了鼓勵減少排放、循環利用以及投資于環境保護技術和設備等行為,同時對于征稅后受影響較大的基礎產業或行業給予保護。 專家認為,作為一個新的稅種,環保稅在設立初期應該更多的考慮我國現實情況,《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稅額、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總體比較適中,有助于順利地征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