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實施新規:科級干部出差原則上禁坐飛機
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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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等級
《廣州市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日前正式印發實施,明確規定科級及以下人員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因出差旅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6月2日,廣州市財政局正式印發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經濟、安全、便捷原則選擇合適的交通工具,按規定等級乘坐,憑據報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其中,《辦法》第九條明確了科級及以下人員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因出差旅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只有正、副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可以乘坐飛機并安排頭等艙,其隨行人員可以允許一位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的經濟艙。 《辦法》適用于廣州市直單位。要求市直單位應當將差旅費納入部門預(決)算管理,在保障公務活動正常開展前提下,嚴格控制差旅費在機構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差旅費。 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市直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單位無差旅費審批制度或差旅費審批控制不嚴的;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差旅費的;違規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開支標準的;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轉嫁差旅費的;違反差旅費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的行為將責令改正,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違規資金予以追回,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記者通過采訪發現,對于《辦法》的相關規定,廣州大多數公務員并無怨言,“我們之前去外省出差也經常坐火車,這次加強差旅費管理,也是為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我們能夠理解。”市直機關某科級干部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