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土地法修改要強調生態保護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甘藏春今日表示,隨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進入試點,《土地管理法》也要進行修改,生態保護將被提到重中之重。 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專業成立30周年暨不動產高峰論壇今日舉行。甘藏春在論壇上作了《土地立法問題研究》的主題發言。 新中國成立以來,先后有三部土地法律,分別是建國初期1952年的《土地改革法》、改革開放后1986年通過的《土地管理法》,1998年全面修訂的《土地管理法》。 甘藏春說,1998年修訂后的《土地管理法》以保護耕地為目標,確立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制度。但每一部法都要解決一個時期的重點問題,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原有的土地法與現階段的實踐已不相適應,《土地管理法》的目標也要做適當調整,生態保護要與耕地保護并重。 甘藏春表示,《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要體現生態保護與耕地保護并重,這在其他國家很容易實現,但在中國很難。曾有學者幽默指出,把現階段中國城鎮化、生態保護、耕地保護的任務加起來,960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已經裝不下了。因此,伴隨著城鎮化快速發展,必須對土地改革進行探索。 去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標志著中國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進入試點階段。 甘藏春說,中國通過一系列改革解決了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相分離的問題,并通過《物權法》予以界定,標志著承包經營權從債權到用益物權的轉變,但沒有解決抵押、擔保問題。在堅持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研究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三權分置”,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甘藏春強調,土地本身的固定性和不可再生性,注定土地不能形成全國統一的大市場。近年來,征地補償安置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日益突出,地方政府往往處于被攻擊的焦點。與其把重點放在區分土地公益性與經營性上,不如放在農民如何安置和補償上。因為目前很多地方即使按規定補償,農民的前途也沒有著落,這里面有一個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需要高度重視。 “土地管理的發展呼吁土地法學加強研究。”甘藏春對在座數十個土地專業系主任說,和其他學科不同,土地管理作為一個年輕的學科,基礎理論還需要加強,既要講經濟學通行意義上的效率,還要講土地學特有的公平,土地征收制度、中央和地方的職權劃分、土地稅等問題,都需要深入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