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開始實施立案登記制
20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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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毛磊 李帥)從今年5月1號起,各級人民法院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度。5月5日上午,記者來到泰興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了解立案登記制度實施情況。 上午,已有一些市民來到泰興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登記。立案庭書記員熊小燕已經接收了商務案件、交通賠償案、拖欠勞動報酬案等8個案子。熊小燕告訴記者,立案登記制實施后,立案量開始有所增長。5月4日第一個工作日已經接收70多個案子。登記立案制對于起訴證據的審查力度已經大大降低,相對于立案審查制度,案件立案時間也相對縮短了。 據了解,立案登記制實施后,最大變化是不再對起訴要件進行實質審查。例如,對于民事訴訟主體是否適合、法律關系是否正確等均不予審查,只要符合立案條件、訴訟材料齊全的,均予當場登記立案。泰興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孫瑋介紹:“立案審查制下,各級法院對當事人起訴能否立案的審查尺度標準不一。立案登記制下,當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刑事要件的訴狀,法院應當一律受理,并且在規定期限內依法處理。當事人依法無障礙地行使訴權,體現了我國對當事人起訴權的充分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