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將出臺大批新規:網名不能任性網購更有保障
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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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一批新法規將陸續實施,包括《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看似嚴肅的法律條文將深刻影響我們的生活,今后,起網名不能想叫什么就叫什么了,網絡購物退貨更有保障。 “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即網購后悔權,是新《消法》最大亮點之一。將于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經營者,如果收到消費者要求15天后還不辦理退貨手續的,或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將依法受到處罰。 針對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也作出細化規定,將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了細化,對相關行為按照行政規章的權限設定了處罰,在懲治“霸王條款”時將按照合同違法行為處罰。 同時,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將為微博、微信、QQ、論壇、網游等社交網絡的賬號名稱畫上一條“底線”。 這條底線包括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不得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不得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等具體內容。如有違反,賬號將被限期改正、暫停使用直至注銷。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新浪、百度、騰訊、阿里巴巴、陌陌、易信、天涯、凱迪等互聯網企業近日報送自查自糾報告,已處置微博、博客、論壇、即時通信工具等各類違法違規賬號6萬余個。今后,起網名也不能任性了,必須嚴守“底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