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完成第三次修訂稿 專家:在5至8年內完成編纂工作
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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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方面,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要“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1月13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宣布,中國民法典專家建議稿已經完成,這將成為我國未來民事立法和編撰中國民法典的重要參考。
這份專家建議稿全稱為《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共八卷九冊,是由社科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梁慧星主持的中國民法典立法研究課題組歷時近20年完成的重要學術成果。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科院長城學者、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全程參與了專家建議稿編寫工作,他認為編纂民法典時機已經成熟。
“民法通則156個條文中可用的不超過10條,已經被‘掏空’了。”
孫憲忠說,編纂民法典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競爭、公平、統(tǒng)一的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和睦、健康、親情的家庭生活秩序,從而為中國最終實現(xiàn)人權、民主、法治和現(xiàn)代化奠定法治基礎。
那么,民法典對每一個公民而言,又有怎樣的意義呢?
“之所以稱為‘民法’,就是人民的權利法。”孫憲忠說,人民的基本權利包括生存、發(fā)展,締結合同、選擇就業(yè)、選擇居住地、購房等等,都是由民法來規(guī)范的。所以民法對每一位公民和整個國家都有著重要意義。
孫憲忠做了一項統(tǒng)計:我國民法通則共156個條文,目前還可以使用的不超過10條。孫憲忠用“掏空”形容現(xiàn)行的民法通則。“雖然法律框架還在,但是主要制度,比如合同制度、物權制度、涉外制度、知識產權制度、法人的制度等,都被其他法律替代了。所以這部法律只能重新修改,重新來做。”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表示,法典化程序越高,一個國家的法治化水平就越高。他認為,我國在法典編纂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編纂民法典,是實現(xiàn)依法治國方針最基本的步驟”
“編纂民法典,是法學界幾十年來的期盼,也是實現(xiàn)依法治國大方針下一個最基本的步驟。”孫憲忠說,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都有民法典,用于規(guī)范公民的基本權利,比如財產關系、人身關系,從物權、債權、知識產權到公司等等很多問題,需要做一個通盤考慮。所以民法典是有必要的。
據(jù)了解,此次出版的《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附理由》為第三次修訂版。自2002年完成草案建議稿之后,2010年對草案條文進行了第一次修訂,2012年進行了第二次修訂。
孫憲忠介紹說,三次修訂的區(qū)別很大。之前的草案建議并沒有體現(xiàn)依法治國和社會的整體進步,只是把當時生效的一些編纂的法律簡單堆集在一起,沒有考慮法制的系統(tǒng)化,一些法律之間互相重合、矛盾,或有遺漏的問題沒有解決。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現(xiàn)在編纂民法典的條件要比以前好很多。他認為,民法典要放到治國理政的背景下考慮,而不是僅僅放到民法的法律編纂本身來考慮。
“希望五至八年內完成民法典編纂工作”
在2013年和2014年的全國兩會上,孫憲忠兩次向全國人大提出編纂民法典的議案,有關部門回復稱,民法典制定問題比較重大,可以先進行研究。
一些具體問題或許是影響民法典制定進程的原因。比如,人格權法是否獨立成編、是將單行法匯編成民法典還是重新編纂等,學界和實務界都有爭議,尚未達成一致。
孫憲忠表示,對一些編纂技術問題確實需要研究,比如民法典有上千個條文,用什么邏輯將它們統(tǒng)在一起?他已經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具體研究方案,大致分三個步驟:首先,對現(xiàn)行民法通則進行全面修訂,并上升為民法總則;其次,對現(xiàn)有民事單行法查漏補缺;第三,編纂民法典。他認為,編纂民法典用5年至8年的時間完成較合適。
孫憲忠表示,在今年3月即將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他將繼續(xù)向大會提交有關編纂民法典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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