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出臺新規 指引反洗錢及防范恐怖融資風險
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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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8日對外發布《保險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提升保險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有效性。
這份指引稱,保險機構應根據自身代理渠道的特點,區分不同類型代理渠道的風險大小,重點關注風險較高的情形。例如,同一家代理機構代理多家保險公司產品,對客戶投保情況披露不充分;代理機構拒絕在代理協議中寫入反洗錢條款,或者代為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主動,提供的客戶信息不真實、不完整,等等。
當客戶出現某些異常交易或行為時,這份指引中稱,保險機構應當仔細核實客戶身份,必要時提高其風險等級。例如:短期內在一家或多家保險機構頻繁投保、退保、拆單投保且不能合理解釋;拒絕提供或者提供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職業(行業)、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等等。
保監會稱,人身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應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指引。保險機構立即執行有困難的,可于2015年3月1日前提交延期申請,說明理由,但不應晚于2015年12月31日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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