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殷培生 陳偉 余勇)12月22日,浙江溫州籍暫住人員徐某因涉嫌盜竊被泰興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徐某的成功抓獲,完全得益于“招財進寶”四個妙字。
11月2日晚,受害人范某騎電動車到黃橋鎮文明菜場辦事,隨手將電動車停放在一鮮肉店門前,不到半個小時時間,電動車被犯罪分子乘隙竊走。車子失竊后,范某心中十分難過,總覺得車子一定能找回來。一個多月過去了,車子失竊的難受心情盡管平靜了許多,但找回車子的念頭一直沒有放棄。12月21日12點多鐘,范某夫婦在黃橋鎮文明路一火鍋店門口發現一輛電動車很像自家失竊的車子,可仔細看看,又有許多不一樣,尤其是撐腳和后輪的顏色與他家失竊的車子完全不一樣。就在準備轉身離開時,車后輪擋泥板上的“招財進寶”四個字引起了范某的注意,這個小貼字就是春節自家貼福字時多出來的一張“招財進寶”小貼字,范某夫婦在確認后報了警。
公安機關很快將涉嫌盜竊電動車的火鍋店廚師徐某抓獲,徐某對自己的盜竊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如實交待,他偷得車輛后到油漆店購買了幾瓶黑色油漆,對撐腳和后輪等處進行了偽裝,總以為失主不會認出來,沒想到被“招財進寶”四個字“拽進”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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