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ㄓ浾摺」ⅧP 特約記者 陸裕順)日前,我市警方成功破獲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的撬、砸汽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肖某刑滿釋放后重操舊業,7個月內作案22起,竊得財物折合人民幣近萬元。
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早上,家住城郊結合部某社區的市民吳先生準備上班,打開院門,一眼就看到愛車右前側的玻璃不見了,原本放在副駕駛座位上的皮包掉在車外的地上 包口敞開著,包內3000元現金不翼而飛,吳先生隨即報警。
接警后,民警對案發現場進行了仔細勘查,除在吳先生愛車右前側車門提取了部分撬、壓痕跡外,沒有太多的發現。隨后的詢問中,吳先生告訴民警,他的愛車一直停在家門口的空地上,案發前一晚大意了,下車后將裝有3000元現金的皮包放在副駕駛座位上。愛車價值10多萬元,沒有安裝防盜報警器,此次車輛的維修費大概在400元上下。
經過連續幾個月的努力,民警共梳理出城區同類型案件22起,所有案件都發生在城郊結合部的老小區、背街小巷等“三無”部位,即:無路燈、無監控、無行人;發案時間多為凌晨2點至4點之間;被撬砸的車輛大都為10萬元以上的中高檔車,均未安裝防盜報警器或安裝后自行拆除了報警器、或有報警器卻未打開使用;從被盜物品上看,現金和煙酒等物居多;犯罪嫌疑人應該有此類作案的經驗,手法老道,作案時間短,現場遺留痕跡為自制或改制工具。犯罪嫌疑人肖某歸案后的供述證實了民警的分析和判斷。
肖某在供述中承認,其在作案時,一般選擇凌晨2點以后,騎電動自行車“走街串巷”尋找目標,一般選擇10萬元以上的中、高檔轎車,他覺得能購買這類車輛的市民一般都“不差錢”,特別是一些住單門獨院的市民,車主很少將車停放在自家院內;目標確定后,他先要看有無報警裝置,再看車內有無可盜取的物品,然后用自制的專門工具實施作案,整個作案時間也就兩三分鐘。
民警介紹,綜合近年來破獲的撬、砸汽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的案件看,都具有作案時間短、現場遺留痕跡少、市民損失大、現場發現抓獲的機率低、破案周期長等特點。通過不斷加大宣傳和打擊力度,此類案件的發案率雖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時有發生。
民警提醒,除公安機關加大對此類案件的偵破、防范外,車輛防損另一個十分關鍵的因素是車主要提高自防意識,不要把愛車當成“保險箱”,切記不在車內放置大宗的現金、貴重物品和高檔的煙酒,要養成“物隨人走”的好習慣;“花小錢買安心”,出外停車,切忌隨意,要盡可能停放在有人值守、有監控、視界良好的專門停車場;晚上停車有講究,要注意停放在有路燈的位置上,如有車庫,要停車入庫;住在城郊結合部或“三無”部位的市民, 如果是單門獨院的,可將車停放到自家院內,最好為愛車安裝防盜報警器,并確保使用正常, 對犯罪分子也能起到極大的震懾作用。另外,如果發現車輛被撬、被盜,切記不要隨意觸摸車輛,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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