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內容爭議:打前妻、老婆逼交工資算不算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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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多年的“反家暴法”正在征求社會意見,不少內容引起了社會爭議。17日,山東女子學院婦女性別研究與培訓基地聯合山東省婚姻法學研究會召開了座談會,相關專家對如何完善“反家暴法”提出了建議。
打前妻算家暴嗎
據了解,征求意見稿中的家庭成員,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以及具有家庭寄養關系的人員。
有網友認為,如果不把同居關系、分手后的伴侶或離婚夫妻算進來,就有不少人得不到該項法律保護。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研究室主任薛寧蘭表示,反家暴法中應將寄養關系、曾經寄養關系納入保護范圍,還應強調婚姻關系、血緣關系、姻親關系等親密關系,而不僅僅是“共同生活”的關系。在對近親屬的定義中,應將前配偶歸入其中。
與會專家認為,戀愛同居、前配偶等親密關系暴力與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具有共性,絕非一般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應該納入其中。
但也有專家表示,如果將這些關系都納入反家暴法,將會使這項法律的功能無限擴大化,可以在附則中進行界定和說明。
調解到底有沒有用
北京眾澤婦女法律咨詢中心的呂孝權律師認為,在面對情節嚴重的家庭暴力案件時,調解的作用不大,甚至會起反作用。北京就有一女青年結婚不到一年,數次遭受家暴,最后被丈夫毆打致死。而之前每次報案,出警人員都只是調解,沒有采取強制措施,最終釀成悲劇。
專家認為,對存在輕微家庭暴力的家庭糾紛,可以通過調解化解相關矛盾,維護家庭穩定。如果發現其間可能存在嚴重家庭暴力風險,不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僅無法及時有效化解矛盾,還有可能進一步導致暴力升級。
另外,政府部門應該建立對施暴者的矯正治療和心理干預機制,并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
經濟控制也是家暴
“老婆每月都讓我把工資全部上交,只給留一點零花錢,這算家暴嗎?”記者了解到,在家庭生活中,經常發生對象要求另一半將工資卡上交的情況,有的是父母要求子女將工資上交,代為保管。
專家認為,根據國際公約、國外立法以及被普遍認可的理論研究成果,家庭暴力共分為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經濟控制四種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見稿)》也應吸納這種經驗性做法。
“上交工資卡也屬于經濟控制的一種,以后就能依法保護自己了。”有網友表示以后不上交工資也有法律依據了。
專家表示,妻子要求老公、父母要求子女上交工資,是中國家庭生活的傳統形式,很難用法律界定為家暴。
山東女子學院黨委書記郭翠芬表示,家庭暴力侵犯了婦女、兒童、老年人等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即將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見稿)》為反家暴“正名”,具有里程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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