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吳鵬 唐勝 常志飛)“法院站出來為我說話了,我相信你們!”日前,78歲的趙大爺收到法院贍養案件的開庭傳票后,緊緊攥著市法院曲霞法庭副庭長張鵬的手,一時老淚縱橫。
近年來,市法院充分運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促進了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實現,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好評,一個個敬老、養老、學老的故事也流傳開來。
敬老推行“保姆式”工作機制
9月28日下午5點,伴著雨后初晴的陽光,曲霞法庭法官徐平走進了八旬老人劉某的家中,為其送去案件調解書和賠償款1萬元。正在服藥的老人看見法官來了,激動得一時說不出話來;當法官將案件賠償款遞給他數一數時,他一個勁地說:“你們怎么來了,這錢不用數,我相信你們。”
事情還得從一年前說起,84歲的劉某在家門口被騎電動三輪車的朱某撞傷,造成了右脛骨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經過住院治療,老人的傷情有了緩解,但還要進行二次手術的治療。面對高額的治療費、貧困的家境,老人的兩個女兒想找朱某就第一次住院的費用進行協商,朱某卻認為他根本沒有碰到劉某,是老人自己跌倒的,一分錢都不肯給。眼看協調無果,今年4月,劉某起訴至法院,要求朱某賠償各項損失1.8萬元。案件調解中,雙方差距較大,朱某依然固執己見,不肯賠償。
眼看案件陷入泥潭,承辦法官徐平并沒有著急。她了解到原告劉某家中經濟困難,如果賠償款不能到位,勢必會影響二次治療的順利進行;被告朱某家也不富裕,一家人全靠他開電瓶車送貨維持生活。于是徐平來回勸解,第一次調解花了四個半小時,沒有成功;一次不成再來二次、三次……終于雙方達成了調解意見,由朱某一次性賠償1萬元。
案件調解了,徐平一顆牽掛的心卻放不下來。考慮到老人家年事已高,行動不便,徐平主動將調解書和賠償款送到了老人家中;臨走時,她特意寬慰老人,好好養病、配合治療,爭取早日康復。法官一席貼心的話語令老人潸然淚下。
針對老年人身體弱的特殊性,市法院推行“保姆式”工作機制: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主動做好老年人的釋明工作,對部分行動不便、情況特殊的老人實行上門立案、上門調查、上門開庭、上門執行,最大程度方便老年人訴訟。
養老撐開司法輿論保護傘
7月20日上午,珊瑚鎮某村村委會水泄不通地擠進了200多人,黃橋法庭到這里開展巡回審判。陳老太和兩個兒子分坐在左右兩側,下面是幾百名村民,威嚴的法徽高高地懸掛著。
庭審一開始,陳老太兩個兒子還振振有詞,似乎也有那么一點點道理;一旁的陳老太淚流滿面。庭審在雙方爭執中結束,法庭工作人員向在場的村民發放了民意調查表,村民們也十分熱烈地進行了投票。很快,工作人員就將調查結果統計了出來,128∶2,在場的村民絕大多數支持陳老太。此時,陳老太的兩個兒子悄悄地低下頭不說話。承辦法官又開始語重心長宣講法律,與村民拉家常,不時就有村民站出來,數落兩個兒子的行為,更讓在場人吃驚的是:庭審的當天居然是陳老太的八十大壽,一下子整個會議室炸開了鍋,陳老太的兩個兒子臉紅得像傍晚的太陽,不敢抬頭,只是唯唯諾諾地應答法官的問話。臨近中午12點,法官和陳老太及兩個兒子又來到她的住處,但最終還是沒有達成協議,承辦法官拿出了200元塞到陳老太手中,“這200元是我給你祝壽的,你拿著去買點吃的,你放心,這個事情肯定給你解決好”。
令人吃驚的是,第二天陳老太的兩個兒子一早就來到法庭,兩個人都表示愿意贍養母親,請求法院進行調解,并拿出200元還給法官。數日后,珊瑚鎮上村民傳來消息:“黃橋法庭這次巡回審判了不得,現在全鎮上下,誰敢不養老人,就讓他上法庭、上電視。”
“吃的鹽和米,講的情和理”,審判正是根植于群眾,不僅擴大了審判影響,更形成了廣泛的輿論壓力,教育了廣大的群眾,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為廣大老年人撐開了司法、輿論的保護傘。
護老在法律許可范圍照顧
“從這個案子里,我看到了顧大爺誠實、一身正氣,這值得我學習!”民二庭法官林文對記者說。
年逾古稀的顧大爺是個退伍軍人,除每月微薄的退伍軍人補助外,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兩年前,顧大爺想做點小生意,就向銀行貸來2萬元。不料貸款后即被查出患有癌癥,貸來的2萬元及家中所有的積蓄均被用于治病。貸款到期后,顧大爺無力償還貸款本息,銀行就將顧大爺告上了法庭。
顧大爺抱病到庭后老淚縱橫,一再就自己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行為向銀行和法官道歉,并拿出了退伍軍人補助存折,表示將存折上僅有的3000元補助先還給原告,剩下的錢一定慢慢還上。
在了解了顧大爺的情況后,承辦法官被老人言行所感動,主動與銀行負責人聯系,希望能對顧大爺給予一定的照顧。經過多次協商,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扣除顧大爺帶來的3000元,余款1.7萬元分三年償還,所有貸款利息及罰息全部予以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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