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徐輝云 常志飛)一個19歲的無知少女,因交友不慎,無意中染上了毒癮,不但不及時戒毒,還為朋友吸毒提供場所,最終站上了被告席。近日,泰興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容留他人吸毒案。
小慧出身于1995年,自小是家里的掌上明珠,父母和哥哥一直對她疼愛有加,卻也養成了她的一些壞毛病:游手好閑、好吃懶做。在宿遷某大專學校上了半年學后,小慧再也無法忍受家人的“管教”和“嘮叨”。正好這時,小慧的初中同學趙某打來電話,在描述了自己“自由快樂”的生活后,小慧的心再也按捺不住,當即輟學投奔趙某來,并在一家歌舞廳打工。很快,在趙某的介紹下,小慧認識了很多“朋友”,在他們的攛掇和好奇心的驅使下,第一次見識“冰毒”。吸食毒品讓這個小姑娘覺得飄飄欲仙,很是過癮,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就經常和一幫朋友在一起吸毒。短短一年的時間,小慧2次被泰興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但她并沒有醒悟悔改。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間,她先后4次在自己的出租房內,容留朋友趙某、張某等人吸食冰毒。
由于自己也吸食毒品,小慧的精神狀況明顯欠佳,法庭上的她有著明顯的眼袋和黑眼圈,根本不像一個十九歲少女的樣子。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慧無視國法,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多次吸食毒品,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應依法懲處,法院將擇期進行宣判。
據法官介紹,近年來法院審理的涉毒案件中,涉毒犯罪被告人趨于年輕化,涉毒原因多是由于交友不慎,出于好奇心,經不住誘惑而被人勸說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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